在外国仲裁中限制适用公共秩序保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20:31 303 人看过

在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参考英美国家的司法实践,我国法院既要给公共秩序保留一席之地,又要顺应《纽约公约》的发展趋势,严格限制其适用。因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区分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与国内公共政策相比,国际公共政策的范围较窄,也就是说,一些构成违反国内公共政策的事项,并不一定就违反国际公共政策。在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一般应适用更有利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国际公共政策。

2、应该逐渐抛弃随意性及可变性较大的公共政策的主观标准而采用更加合理的客观标准。即不再以外国仲裁裁决的准据法本身与我国公共政策不一致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裁决,只在承认和执行裁决导致危害我国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运用公共秩序保留拒绝承认和执行。

3、应狭义地解释公共政策,将公共秩序保留限制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会明显违反我国法制基本原则的范围内。

此外,国家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应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关公共政策的内容向具体化和范围确定化方向发展。同时,可以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严格限制在外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公共秩序保留的援用,将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最终决定权赋予最高人民法院,这样既保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严肃性,又限制了其适用的机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适用
    (一)我国涉外仲裁中的程序法律适用我国涉外仲裁中的程序法律适用,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以及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程序性法律规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仲裁委员会同意的,从其约定。”(二)我国涉外仲裁中的实体法律适用我国涉外仲裁中的实体法律适用,是指涉外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仲裁审理涉外争议案件时,确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力义务关系,判定争议是非曲直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涉外仲裁机构没有义务适用仲裁地的冲突规则。涉外仲裁适用实体法律的三大规则:一、当事人选择仲裁实体法原则。这种选择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我国法律以外的法律或者国际公约作为处理争议案件的实体法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违反我国法令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04-22
    218人看过
  • 涉外合同关系法律适用中对外国法适用的限制
    1、明示选择适用的法律;2、选择范围的限制;3、适用法律的顺序要求:(1)如果国际条约与国内民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国际条约的规定优先适用。(2)我国未签订相关国际条约的,当事人首先须找到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涉外合同纠纷适用的法律,其次根据前述法律的规定行使意思自治就涉外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作出选择。(3)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一、涉外合同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时该怎么解决?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二、涉外合同纠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1、当
    2023-04-06
    296人看过
  • 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第2款和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财产不在中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中国已经加入《纽约公约》,当事人可以依照公约的规定或者依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直接向该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可以分为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两者所依据的法定理由并不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法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审查裁决的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法院不能审查裁决的实体内容,只能审查裁决的程序事项,从而赋予涉外仲裁以优于国内仲裁的待遇。这种做法与缩小司法复审范围、弱化法院干预的国际仲裁立法趋势相符,其目的是在国际范围内增强本国涉外仲裁的吸引力,这也符合国家的社会
    2023-02-22
    271人看过
  • 扰乱公共秩序拘留能保释吗
    结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允许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1、该当事人扰乱团体、团体、机构或者事业单位一个良好秩序,致使他们的工作、经营、生产、医疗、教学或者科研没有办法正常的进行工作的,但是没有造成一个严重的后果和损失的;2、该当事人扰乱车站、码头、港口、飞机场、超市、商场、公园、游乐园或者是
    2023-03-21
    138人看过
  • 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质和结论
    1、公共秩序保留的法理来自一国私法可以具有域外效力,但公法不具域外效力这一基本原则。一国的公共秩序的基本内容与含义应当属于公法范畴,因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当然不允许外国私法进入或违反,否则在效果上就无异于承认外国公法可以有域外效力。强制性的法规一般不具有域外效力,而私法在性质上属于任意性规范,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院他社会公共利益,就可能通过冲突规范之援引被外国法庭所适用。1928年,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布斯塔曼特国际私法典》中第3条将各缔约国的现行法律和规则分为三类:即国内公共秩序法,国际公共秩序法和任意法(或私法性质的程序法)。由此可见,公共秩序法应属公法性质的法律。2、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实质上处理的是私法与公法的关系问题,私法处理的交易不能替代公法所处理事项。例如抑制刑事诉讼不能私下协议决定,此乃公众利益所在,私法之适用与判决亦不能破坏公法规则。3、民商画为私人交易范畴,不能违背社会
    2023-06-06
    476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如何在中国执行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5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应该提供财产担保。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中国公民婚后住房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该分居协议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故我国应予承认
    • 公共秩序保留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7
      公共秩序保留”是我国法律上的称谓,公共秩序,笼统得说,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问题,是指关系到一国的国内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
    • 公共秩序保留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公共秩序保留”是我国法律上的称谓,公共秩序,笼统得说,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问题,是指关系到一国的国内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
    • 竞业限制仲裁时效适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5
      1.适用,因竞业限制产生劳动争议的,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时,受仲裁时效限制,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 在我国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一般适用与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但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上述法律都没有规定的,则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