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措施、深化执法问题治理,出现了执法质量稳步提高、民警违法违纪数量连续三年下降的良好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
从我省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看,目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机制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主要执法活动的规范制度基本建立,并有相应的监督措施。但与把所有执法活动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监督缺位、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执法监督的合力尚需强化。二是监督缺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客观上表现为监督工作三重三轻,即重具体执法行为轻执法决策行为,重作为行为轻不作为行为,重办案行为轻管理行为,执法监督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甚至盲区。三是执法管理监督制度不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实践中,许多执法制度和监督措施并没有完全得到实施,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发挥不了作用。
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贯彻周永康部长在二十公上提出的建立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把执法监督贯彻于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要求,按照端正监督思想、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为民的思路,来研究解决强化执法监督中的问题。
(一)强化监督意识,端正监督思想。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警察权力是人民群众通过法律赋予的,最终要为民服务。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权力与监督是相互统一的关系,如果没有了义务、责任和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本位、公共权力私化,背离行使执法权的宗旨,从而丧失权力的基础。因此,我们在行使执法权力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四个监督观念(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甚至保护腐败;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公安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应延伸到哪里;监督也是一种保护,是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执法腐败,避免民警犯错误的关键),逐步使开展监督与接受监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其次,要摆正监督工作的位置。监督工作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与执法工作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监督工作必须与执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第三,要确立通过监督不断揭露矛盾、在解决问题中求发展的思想。监督出效益。实践表明,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矛盾是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赢得主动的前提,也是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一环;矛盾揭露得越深刻,问题就可能解决得越彻底;矛盾揭露得越及时,就越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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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安全监督措施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学校应当设置专门心理咨询场所,配备心理健康和生理卫生健康指导教师,有针对性、适时地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接受未成年人的心理咨询,对有行为偏差、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给予相应的辅导。学校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法制辅导人员,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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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监督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4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对信访人提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转送、交办的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应当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并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二)没有实质性内容或者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的,不予采纳。对可能具有理论研究或者实践应用价值的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有关国家机关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组织调查研究和论证,必要时可以约见信访人听取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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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各类法律是由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0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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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的法律依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7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