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开辟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新途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31:30 255 人看过

公安部司法部在吕梁召开全国现场会

9月17日,公安部、司法部在我省吕梁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20个省(市、区)的相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交流探讨。副省长张建欣出席并致辞。

交通事故引发上访,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得不到妥善解决。需要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调解警力不足,群众对调解的期望较高都是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2009年,公安部、司法部在部分城市试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并于今年正式发出通知在全国推行。

新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不受调解次数限制,不收任何费用,调解员多数是从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中选出,他们以平等的身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处理朝着良性的方向运行,容易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开辟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新途径。

2009年11月,我省正式启动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截至今年9月10日,全省已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1个,聘请人民调解员567名,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620起,成功调解1080起,其余540起正在调解,社会效果明显。其中,吕梁的离石、汾阳,忻州的五台,晋中的平遥、灵石,运城的永济等县市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全省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开这项新举措。

会上,山西、湖南、四川、辽宁、江苏、山东和陕西省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进行了大会发言,交流了经验做法。与会人员还深入孝义市交警大队,实地参观了当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一、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如下:(一)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二)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
    2023-03-24
    2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何时开始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一、交通事故可以单方面销案吗?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好像法庭起诉一样,原告方在开庭时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自动撤诉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3、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调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
    2023-02-19
    187人看过
  • 何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2023-04-15
    43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生效的后果第一,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对调解内容不服的,不得上诉。其原因在于调解书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情形下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所作出的规定。第二,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第三,调解书生效后,除调解过程中存在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或者调解
    2023-05-06
    2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管部门维持原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管部门应当予以调解。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交管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交管部门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交管部门应当在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限对于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
    2023-04-11
    1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
    2023-04-19
    10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途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7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残的,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 医疗损害民事赔偿的三种途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3
      医疗损害民事赔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 1.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索赔。该种途径前提是,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构成医疗事故。 2.按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获得侵权赔偿。 《条例》仅仅针对医疗事故作出规定,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仍应当依《民法典》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3.第三种,按照《民法典》规定,追究医疗机构的违约责任。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
    • 交通事故调解方式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调解方式: 1、交警主持调解,这种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部分保险公司在搞,比如平安,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找理赔人员协调,看能否达成协议,如可以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都可以。 3、双方协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