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法条竞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1:50:12 122 人看过

一、嫖宿幼女罪的含义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1]

二、两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竞合

刑法分则各条文的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该罪的构成要件,二是以刑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后果。一般所说的竞合,是指构成要件部分的竞合。比较第236条与第360条的规定可知,强奸幼女与嫖宿幼女的犯罪对象都是幼女,行为表现都是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直接正犯的主体都是男性。更重要的是,与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幼女性交,两罪都可能成立。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以强奸论。”从法律规定的字义来看,“奸淫”本身没有涉及到同意与否的问题。但是,2003年1月24日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处罚。”如果承认这个司法解释的效力,就会得出如下结论:在行为成立嫖宿幼女罪的场合,也必然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两罪存在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竞合关系。主张这种观点,有如下的理由:

第一,从文义解释的角度看,两罪竞合符合文义范围。一方面,嫖宿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另一方面,嫖宿幼女罪中的“嫖宿”,意味着性交对象是以卖淫为目的自愿行为。按照文义解释,卖淫的幼女也是幼女,自愿卖淫也是一种自愿性交。那么,嫖宿卖淫幼女的行为,就完全符合2003年司法解释中相关用语——“不论幼女是否自愿”——的涵摄范围。如果将“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强奸罪处罚”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将行为人与自愿卖淫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作为小前提,必然会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嫖宿幼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论。按照这个推理,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天然地存在着法条上的竞合关系。这种竞合关系是纯正的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之间的竞合;[7]如同构成金融诈骗罪必然满足诈骗罪的基本要求一样,构成嫖宿幼女罪也必然构成强奸罪(奸淫幼女)。

第二,从历史解释的观点看,得出两罪竞合的结论并不意外。1997年刑法修订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于1991年通过《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其中第5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由此说来,肯定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竞合关系,将嫖宿幼女视为强奸罪的一种特别类型,这样的看法,可以说是对《决定》精神的一个侧面的、曲折的回归。

第三,从体系解释的角度说,将两罪理解为竞合也不无道理。尽管司法解释并不是刑法条文且不断受到学者批判,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办案人员而言,司法解释的效力基本等同于刑法条文。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如果把司法解释看作是扩展性的刑法条文,把刑法条文与众多司法解释视作一个被司法人员统一适用的“大刑法体系”,那么追求2003年司法解释与刑法第360条之间在“体系”上的协调性,也应该算是一个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怎么区分
    一、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该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已被删除。《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3、
    2023-04-15
    465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了单独的刑法罪名,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认为设置“嫖宿幼女罪”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继2010年和2013年全国两会之后,2014年在两会期间孙晓梅第三次建议“取消嫖宿幼女罪”。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的规定。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二、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4周岁即可;后行为的主体为男子
    2023-03-25
    221人看过
  •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4周岁即可;后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也就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前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成为后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嫖宿幼女罪。(2)主观方面不同。前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对之奸淫;后行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且为卖淫女而对之嫖宿。(3)行为方式不同。前行为方式表现为与非卖淫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此时,即使给了幼女一些财物,也不影响其奸淫幼女的性质;后行为的方式则为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即该性交行为是基于男方承诺给卖淫幼女钱财为前提。后来,男性即使没有按承诺付给幼女钱财,对之也不能以奸淫幼女论。(4)行为地点往往不同。奸淫幼女一般发生在家里、山上等不易让人发现的地方,具有隐秘性;后行为的地点一般发生在宾馆、歌厅、发廊等服务场所,
    2023-04-19
    153人看过
  •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有哪些
    嫖宿幼女罪现已从《刑法》中被删掉了,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强奸罪的规定: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构成强奸罪。构成本罪应具有两个要件:1.被害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2.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就构成本罪。依照本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
    2023-05-01
    248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有什么不同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罪名。1997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将奸淫幼女的行为作为强奸罪的普通加重情节。(根据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规定》,该款确定罪名为奸淫幼女罪。而按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奸淫幼女纳入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罪名取消。)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与嫖宿幼女罪共同之处在于:从客观行为上看,行为人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但二者也有明显的不同。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嫖宿幼女罪的对象为卖淫女,行为人一般付有嫖资。其次,从行为场合来看,嫖宿幼女罪一般发生在嫖娼场所,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则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再次,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来看,嫖宿幼女罪属于《刑法》分
    2023-04-22
    63人看过
  • 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有什么区别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刑法》新规定的罪名。1997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将奸淫幼女的行为作为强奸罪的普通加重情节。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与嫖宿幼女罪共同之处在于:从客观行为上看,行为人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但二者也有明显的不同。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嫖宿幼女罪的对象为卖淫女,行为人一般付有嫖资。其次,从行为场合来看,嫖宿幼女罪一般发生在嫖娼场所,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则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再次,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来看,嫖宿幼女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这一类罪中的罪名,行为人出于嫖宿的目的,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而卖淫幼女是自愿用自己的肉体去交换金钱。强奸罪则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2023-04-22
    22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罪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4
      现嫖宿幼女该项罪名已经被删除了 强奸罪的特别型强奸行为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与嫖宿幼女罪的嫖宿幼女行为在客观方面均可表现为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性质却不相同,主要体现在: 1、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4周岁即可;后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也就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前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成为后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嫖宿幼女是,幼女不满14岁的,你明知或者应知是幼女的,而给钱她和她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嫖宿幼女。如果你明知是一幼女不满14岁而以谈恋爱的名义或者其他经过她同意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嫖宿幼女罪是嫖宿幼女罪,中间有金钱交易的,相对比较轻。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是没有金钱交易的,判罪很重,这两样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在,嫖宿幼女罪已经取消,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她本人同意还是不同
    • 强奸罪与嫖宿幼女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现嫖宿幼女该项罪名已经被删除了 强奸罪的特别型强奸行为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与嫖宿幼女罪的嫖宿幼女行为在客观方面均可表现为行为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性质却不相同,主要体现在: 1、主体不同。前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14周岁即可;后行为的主体为男子,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需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其罪,也就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前行为的主体而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成为后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怎么区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3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怎么区分? 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说明]一、本罪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嫖宿幼女的行为。嫖宿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满14周岁,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法定临界年龄。本罪的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是否以明知幼女不满14周岁为要件,理论上颇有争议,但司
    • 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有何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06
      1.从法定刑上看,嫖宿幼女罪的量刑为五年至十五年,而强奸罪则从三年至死刑不等。 2.相应地,从管辖上来说,嫖宿幼女罪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如果定强奸罪,鉴于情节严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司法实践中一般嫖宿幼女罪比强奸罪量刑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