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人受到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0:02:31 403 人看过

雇用人身损害的需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相关文章
  • 如何赔偿受人身损害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机制,即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遭受到非法侵害,继而引发的致伤、致残乃至死亡的严重结果及其他多种多样的损害,受害方据此要求侵权方以金钱赔偿等方式来进行必须的救济与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当受害者无可避免地遭受了人身伤害,导致其为了接受治疗不得不支付各种医疗开销,同时由于误工而使其收入减少时,他们因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均应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8-15
    367人看过
  • 公民的人身权受到了损害怎样赔偿?
    人身权受到损害的赔偿方式:(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金钱赔偿方式。(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侵犯健康权致公民身体伤害和侵犯生命权致公民死亡的赔偿。这两种赔偿均以金钱赔偿方式进行。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具体标准有如下三种情况: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2023-06-05
    11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受害当事人
    网友提问:请问赔偿中直接受害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呢?罗德江律师回答: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是直接受害人,人身损害当事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网友提问:请问赔偿中直接受害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呢?罗德江律师回答: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是直接受害人,人身损害当事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另外,被害人没有死亡,近亲属替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近亲属不能以此为由,作为原告人提起诉讼。近亲属支付的医疗费等,只能由被害人自己以原告人的身份向被告人追偿。被害人抚养近亲属的费用,是从其收入中支出,因重伤、残疾收入减少、失去,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应由
    2023-06-08
    500人看过
  • 雇用人身损害怎么赔偿,2024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雇用人身损害怎么赔偿,最新规定是什么雇用人身损害赔偿:(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
    2024-01-23
    3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第六章损害赔偿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
    2023-03-03
    410人看过
  • 雇员致雇主人身损害应该如何赔偿
    2012年2月1日,黄某雇佣张某驾驶货车送货,黄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因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车辆超载加上行驶于长坡路段,致使车辆制动系统产生热衰退现象,导致驾驶的车辆侧翻,雇员张某受轻微伤,雇主黄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对本起事故作出处理,认为: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张某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该车核定载质量13800千克,实载49440千克),因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时速92km/h,限速60km/h),车辆重载加上行驶于长坡路段,致使车辆制动系统产生热衰退现象,导致车辆侧翻并翻下道路。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无责任。雇主黄某的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要求雇员张某赔偿损失。【分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雇员张某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比例,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因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雇员张某
    2023-06-13
    208人看过
  • 2024侵权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怎么办
    一、侵权人无力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怎么办1、如果侵权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后,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会终止本次执行。2、受害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
    2024-04-15
    313人看过
  • 受雇人对他人实施了损害形成的损害赔偿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中讲到:“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用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受雇人对他人实施了损害形成的损害赔偿是指:雇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中讲到:“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用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受雇人对他人实施了损害形成的损害赔偿是指:雇员有雇主的指挥下,按雇主的意旨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产生的民事责任。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雇用关系体现在雇员执行任务的行为是按雇主的意旨实施的,实际上等于雇主自己实施的行为,雇员实施职务行为带来的利益也归于雇主。雇员致人损害这一事实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首先,须有雇员的侵权行为。这
    2023-06-08
    42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赔偿人身伤害怎样赔偿,依据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有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3-04-18
    380人看过
  • 雇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一、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
    2023-02-19
    485人看过
  • 2024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的雇员有责任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的雇员有责任吗雇员在雇佣活动过程中受伤的,一般不承担责任,但雇员有重大过错造成受伤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雇员受伤,雇主拒绝不赔偿怎么办当你遇到受伤但雇主确不承担赔偿的责任的情况,先不要急,应当要明白自己该如何维权,首先是确定改成损害的责任方。通常来说,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
    2024-03-29
    58人看过
  • 雇员受到损害,雇主是否应当赔偿
    若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损害的,雇主应当对其进行赔偿。但如果是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赔偿之后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受到损害,雇主是否应当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2022-07-19
    261人看过
  • 个人雇佣临时工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个人雇佣的临时工若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且属于工作愿意的,应当由雇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临时工具有重大过失或者为故意的,雇主可以再向其进行追偿。个人雇佣临时工人身损害如何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2-06-18
    63人看过
  • 火车上人身受到损害谁负赔偿责任
    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人身损害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车外第三人投掷石块等击打列车造成车内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日起正式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若举证证明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司法解释重申,因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了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也只有在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
    2023-04-26
    155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 更多>

    • 雇员在受雇期间受到人身伤害,雇主是否可以向雇员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8
      雇员在受雇期间受到人身伤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雇工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
    • 雇员受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生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条文】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
    • 雇员遭受人身损害的索赔,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索赔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雇员遭受人身损害的索赔(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
    • 2022年受到人身损害赔偿那么少?人身损害赔偿有何标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5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当意外受到这些伤害时,作为当事人,有权要求获得哪些赔偿?这些赔偿法律又是做如何规定?如果赔偿义务人不支付赔偿,又该怎么办?
    • 人身损害赔偿受到人身损害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