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有企业会采取突击裁员的行为,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年底企业有经济性裁员的,一次裁人不得超过劳动者人数的5%,否则将不予批准,双方劳动关系继续存在。
近期,有不少用人单位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已经有所动作,开始辞退员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影响。该市新港一家电子厂员工就向晨报热线反映,该单位现在陆续辞退一些工龄在8年左右的老员工,而招用一些新的员工,以避免工龄满10年以后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一家物业公司的员工则反映,该单位一下子解除了50多位老员工的劳动合同,她们工作几年单位一直都没有替她们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每个月的工资也达不到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现在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以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南京市劳动局就业和失业处周正国处长告诉记者,早在今年3月份,听说国家要出台《劳动合同法》时,南京市劳动部门就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相挂钩的用工备案制度,并且强调,凡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均应实行批量和年度总量控制。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5%,当年度内连续裁减人员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总数的15%(已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企业除外)。如果企业裁人超过这个限度,劳动部门将不予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手续,即使用人单位辞退了员工,员工的社会保险费每月还是继续通过地税部门在用人单位的账户上强行划账,双方的劳动关系还继续维持,劳动者也就有权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周处长还说,如果能够合法、规范用工,用人单位也没有必要那么紧张,其实《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还是有不少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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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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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者不同意裁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7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裁员是允许的,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职工对裁员不服,认为是非法裁员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经济裁员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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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仲裁能胜诉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 1、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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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和企业重新签劳动合同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1、公司调整岗位后,如果原劳动合同中无相关约定的,要重新签劳动合同。 2、调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且要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可以重新签约。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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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后,企业挨缴纳罚金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5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法》87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应该支付(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相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