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是什么违法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23:53 332 人看过

投毒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行为的主客观状况、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如以杀人故意向特定的人投毒,致人死亡的。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公共场所投毒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另外,以杀人故意向他人投毒时,同时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理。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判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界限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都是以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

(1)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是根本不同的。

(2)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以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构成犯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作犯罪处理。

(3)投放危险物质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

(4)主体要件责任年龄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二、根据法律规定危险犯是结果犯吗

根据法律规定危险犯是结果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立的分类的状况,如果说是危险犯的话,只要存在这样的一种危险就可以构成犯罪,但是结果犯必须要有发生特定的法律所规定的结果,比如说放火的话就是一种危险犯,而并不是结果犯。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七条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114条或者第11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吸毒是不是刑事违法行为
    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现在有不法分子说吸冰毒不会让身体上瘾。引诱青少年走入歧途。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青年人要有决心要坚决抵制。吸毒者结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关入戒毒所。一、贩卖毒品行为的认定(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023-03-07
    416人看过
  • 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一、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吸毒是违法的。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一个人纯粹的个人行为,在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是没有惩戒的必要的。另一方面讲,吸毒者可以被视作药物依赖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吸毒成瘾是一种发生在大脑的慢性复发性疾病,吸毒者属于疾病患者。二、吸毒的危害1、对身心的危害(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
    2023-04-28
    72人看过
  • 种植毒品多少是违法行为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5、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6、抗拒铲除的。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罚金怎么罚首先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种植毒品。种植毒品是指播种毒品,对毒品进行养护灌溉,收取毒品种子等行为,不管当事人的行为是满足以上所有标准,还是符合其中一条都会被视为种植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包含以下几种。如果有人举证行为人有实际的种植行为,那么即使毒品还没有长出幼苗来,从种植的毒品面积上进行计算,只要达到了我国法律里面规定的应当构罪的数量,行为人就已经是构成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毒品的种植数量定罪标准,行为人种植罂粟,毒品如果达到了五百株以上但是不满三千株,此时就是数量
    2023-08-02
    333人看过
  • 投诉城管违法行为的正确方式是什么?
    在执法过程中因防卫或制服嫌疑犯打人都是合法的,其他情况都是非法的。面对警察非法打人,受害人可以写投诉信,向其所在公安机关投诉,也可以抽12389举报电话。投诉人应将投诉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向接电、接访人员反映,由接电、接访人员做好记录。城管局和综合执法局有什么区别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单纯的城管局并不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机构的设立由上级编委会批准。目前从各地实践来看,大多地区都将城管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使没有更名,也取得了省政府的批复行使相对集中原行政处罚权。城管局:城市的管理者,简单的说是对城市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主要方面包括:城市绿化,城市卫生,城市停车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城市供水供暖管理等等。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1、执法地位不同。执法局有合法执法地位。它是
    2023-07-05
    123人看过
  • 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一、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吸毒是违法的。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一个人纯粹的个人行为,在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是没有惩戒的必要的。另一方面讲,吸毒者可以被视作药物依赖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吸毒成瘾是一种发生在大脑的慢性复发性疾病,吸毒者属于疾病患者。二、吸毒最多要判几年?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
    2023-04-28
    416人看过
  • 什么规定了吸毒是违法行为 要受到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了吸毒是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一、关于戒毒康复场所的相关规定主要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关于戒毒康复场所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开设戒毒康复场所;应当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设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吸毒者可以在戒毒康复的地方自愿生活和工作。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二、一年前吸毒被举报了会拘留吗一年前吸毒被举报了会拘留,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社区戒毒的期限为多少年一般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但最长为三年。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对吸毒成
    2023-02-1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吸毒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6
      1.吸毒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投毒毒死狗是不是犯罪行为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行为人投毒,毒死他人所饲养的犬只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若犬只的价值较高,则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投毒罪算是行为犯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现在改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了,所投之物不限于毒物了,是行为犯,造成投放行为就是既遂
    •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刑法对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从重处罚。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
    • 投毒罪罪行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投毒罪,就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二者没有区别。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两高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