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履行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1:01:47 271 人看过

履约情况是指合同双方对合同要求和约定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承包、销售、服务等合同的履约情况一般包括

1、一方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和义务,合同完成,另一方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兑现自己的承诺(如付款等)。

2、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期、按质完工作,郸同没有完成,另一方根据合同规定拒绝兑现自己的承诺(如付款等)。

3、一方认为完成了合同,但另一方认为个别地方没有达到其要求,双方的认知有差异,这是就需要协商解决、寻求仲裁以致最后诉诸法律。

4、还有遇到天灾、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而致使合同无法完成的情况,这时双方就应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去分别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合同履行情况填什么

我国并没有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

1、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

4、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履行作为借款人的一项权利对待,因此属于提前履行规则的例外。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强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
    一、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只要按照实际情况书写即可,一定要将情况说明清楚。二、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
    2023-04-30
    92人看过
  • 因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中,可能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也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经营问题,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问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为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情况变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
    2023-03-28
    342人看过
  • 合同终止履行的情况包括
    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是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一、知识普及:债权抵销的效力是怎样以及
    2023-03-14
    387人看过
  • 合同履行情况时所要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根据中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以下就这些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加以介绍。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第一,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第二,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第三,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
    2023-04-19
    319人看过
  • 如何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审核?
    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审查债务人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同时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即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有错别字的合同是否能生效合同有错别字的,是可以纠正更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更改,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错别字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
    2023-02-27
    121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有什么用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实际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作用现在是确定合同履行的地点,确定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一、租赁合同中履行地怎么写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的,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
    2023-03-29
    190人看过
  • 履行合同时可能出现的情况
    履行合同有以下情况: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导致履行债务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或者提取标的物;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履行债务增加债权人的部分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哪些情形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已经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失去了商业信誉;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暂停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
    2023-07-03
    419人看过
  • 怎样才能知道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是指在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履行完毕。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履行行为属于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总的来说,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看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当事人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提交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济南律师服务1、交、收货凭证,如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证,如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如结算清单、欠条、还款
    2023-07-25
    43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合同履行地管辖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履行地管辖权规定如下:(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怎么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时怎么履行合同呢?答案是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可以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3-05-06
    210人看过
  • 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形容
    一、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形容合同履约情况的形容,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1.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二、合同履约期包含质保期吗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
    2023-05-06
    132人看过
  • 合同履行状况怎么填
    我国并没有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1、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4、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
    2023-04-06
    30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情况:1、合同实际履行要求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3、必须是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4、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一、继续履行和违约金能不能同时主张继续履行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此时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
    2023-02-04
    387人看过
  •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什么情况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一、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是指独立于人们对意志以外发生的事件,它是人类预见力和防范力在合乎情理的条件下所不能及的,或至少是防止或避免不了的。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动乱、罢工等。在现代社会,实践中,遇到上述社会事件等情况少之又少,但是,这几种情形仍然被认为是不可抗力范围,一些异常社会事件等发生,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的类型。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主要是指由于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法律、行政措施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传染病、瘟疫等无法预见的疾病。传染病、瘟疫等不
    2023-06-29
    362人看过
  • 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如何填写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况:重点在于将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进行真实描述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相对复杂,重点在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每个义务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一个描述,并且通常还应当制作一个进程图,并随时跟进,提醒合同的履行情况,避免企业因为疏忽错过履行期限,而导致违约。这些内容没有统一格式的,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说明你可以按照上述内容,自己撰写就可以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行使赠与的撤销权的时间是一年,一年时间起算是知道撤销事由后起算。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合同。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023-02-20
    4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是指什么情况下合同已被履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2
      下列情形下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无效合同已经被履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什么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2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构成违约行为的话,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
    • 合同无法履行是哪一种情况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 1、合同标的以及灭失; 2、合同标的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合同标的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
    • 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算合同全部履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合同义务履行后,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暂停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因此,当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时,合同即履行。
    • 什么情况下合同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