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是哪类部门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44:18 199 人看过

一、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是什么

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我们国家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最主要的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组织进行的,经过一段时期,患者意见很大。

鉴定又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是由社区的市级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县市级的医学会来承担。在首次鉴定之后,如果说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这个鉴定结论,他不服鉴定,或者说双方都不满意,那么可以提出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对于具有相当影响或者说,案情非常复杂的这种案件,可以在再次鉴定之后,由中华医学会做出鉴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承担工作

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这一规定是对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重大修配将医疗事故鉴定定位在技术层瓦组织者与行政机关分离。

条例规定的医学会,是指按照1998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0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同意、成立登记的医学社会团体,即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赢利性医学社会组织。

根据第21条的规定,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分为以下四种:

(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

以上两种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当事人因对医疗事故争议首次技术鉴定不服而提起的再鉴定。

(四)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三、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在发生医疗事故是,相关的受害者需要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维护,相应的首次医疗鉴定是指,相关的医疗行政部门进行鉴定的,不服者可以在结果出具的15日内,进行相应的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是哪个
    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是哪个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二、医疗事故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1)医疗机构举证责任代理医方的律师首当确认医患关系发生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而后决定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以免发生举证不能。(2)患方举证责任患方就是否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及损害结果涉及经济赔偿范围、数额等承担举证责任。代理患方的律师首当完成医患关系、损害结果的举证,在此基础上,
    2023-04-18
    399人看过
  • 经鉴定是医疗事故负刑事责任吗?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是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一、医疗事故分为几级?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
    2023-06-24
    3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怎样的地方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受理部门:(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是否受理的审查,并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024-04-28
    3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一、医疗事故部门不管怎么办医疗事故部门不管的,可以到卫生局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医疗纠纷涉及患者的人身损害,那么患者还可以提起技术鉴定。二、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按照如下步骤进行: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
    2023-06-21
    348人看过
  •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几种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只有一种,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否属于行政部门?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不会政府机构。鉴定的方式有医患双方协商共同向当地市级医学会发起申请,还有一种是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这时候负责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是随机抽取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备相应的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这两种方式中,鉴定机构都与政府无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
    2023-08-13
    488人看过
  • 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求助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受理部门:(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一、鉴定由哪些机构负责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的鉴定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方式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21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2023-03-24
    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到哪个部门鉴定呢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到哪个部门鉴定伤残鉴定是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为了进一步保障伤者的权益以及保证伤残鉴定的准确度,鉴定一般要在伤者治疗终结后进行,如此可保证不会发生鉴定结束后因新的伤情出现而弃用在先鉴定结论的情况。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一)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三)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四)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二)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
    2023-06-20
    290人看过
  • 哪些部门负责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评定的时限应为医疗阶段之最后,须凭出院诊断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而后该部门将推荐多个鉴定机构供患者自主选择决定。交通事故中的伤残情况特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影响身体健康产生的残疾状况,涵盖了心理上、生理功能及解剖构造等方面的异常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生活、劳动及社交能力的不同程度减损。依照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的伤残状况,将各类受损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级别,自第I级(百分之百)至第X级(百分之十),每一级之间的差异率均是百分之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
    2024-08-01
    154人看过
  • 确定医疗事故责任归属部门
    发生医疗事故时由哪个部门负责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一般是由医院机构直接负责的,包括:由于因为医务人员操作的失误,或者如果医务人员没有出现重大失误,但是在救治过程中,没有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匹配的医治义务的。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态度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如果是收费问题直接找当地的物价局,最好先打个单子,立即就有人来罚他们的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
    2023-07-05
    309人看过
  • 医疗鉴定部门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鉴定部门有哪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二、医疗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
    2021-12-31
    1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负责机构是哪些?
    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人员的职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完成。鉴定委员会实际上是各个医院的医学专家组成,全部是执业医师(特殊情况下,需要法医参加)。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这些执业医师要完成以下工作: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5、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
    2023-07-06
    490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医疗纠纷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请人民法院出面进行调解。一、医疗纠纷有谁处理权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引发医疗纠纷的因素有:1、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并造成损害结果,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2、虽有诊疗过失但未造成损害结果,如
    2023-03-24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负责什么工作
    一、医疗事故鉴定负责什么工作医疗事故鉴定负责工作包括:1.认定事实,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定事实经过。2.认定正确的操作常规,根据事实经过,运用医学知识,提出在各个环节中正确的诊断治疗是什么,即当时的操作常规是什么。3.对比正确的诊断治疗,确认医院是否违反操作常规。4.运用逻辑知识,分析论证违反违反操作常规与医疗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5.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2.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4.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三、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45天左右出来,但实践中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
    2023-04-25
    87人看过
  • 医院负责医疗纠纷的部门
    医院调解医疗纠纷的叫医疗调解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一、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双方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医患纠纷《办法(草案)》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要求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调委会申请调解处理,医患双方不得自行协商处理。据悉,《办法(草案)》首先强化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规定“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同时规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为增加医患
    2023-03-06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负责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30
      《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负责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
    • 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启动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启动医疗损害鉴定,两种都是技术鉴定,但鉴定机构有所不同,也用以解决不同的问题,前者说明患方走的是行政-刑事查处途径,后者说明患方走的是民事侵权责任主张途径。
    • 医疗事故谁负责医疗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发生医疗事故由医学会负责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相关延伸】 问: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向哪个部门交医疗事故鉴定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2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
    • 嘉兴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哪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