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什么行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5:10:23 196 人看过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者,仅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为公司惟一股东,因而不必设股东会。

一、公司章程转让重大资产和担保

公司章程对所有的股东具有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转、受让重大资产、担保的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其他规定。

一、公司股份转让怎么办理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二、股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向公司主张某种权益或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

股权作为一项权利,可以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1)根据股权设立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

共益权是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簿查阅请求权等。

(2)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可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

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

(3)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可分为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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