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6:33:44 10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解释是什么?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

(1)工作交接;

(2)工作终止;

(3)财物返还;

(4)债务清偿;

(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

(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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