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破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32:33 160 人看过

一、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破产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可以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始程序、宣告程序、进行程序、终结程序、复权程序。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2、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

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

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流程

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正式申请登记申请的材料目录包括: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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