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质押后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33:30 115 人看过

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甚至可以说代表着公司的控制权,所以这也使得股份持有人往往会拥有我们称作股权的权利,同时因为涉及到分红等财产所以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股权质押只是将股票使用权抵押给银行,并不能改变股东的实际控股地位,只要股东不违约,到期后股权仍会交还给股东。

股东股权质押可以做股权变更吗

股东股权质押可不可以做股权变更

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是不能转让的,除双方协商同意外,所以未协商同意的不能转让股权不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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