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监狱提出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五十五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五十六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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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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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外执行,想去外地需要什么手续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监外执行人员,现称为“社区矫正对象”或“社区服刑人员”。目前这类人员属于司法局监管,每月都要到本辖区基层司法所集中学习、劳动和思想汇报。如果需要离开本辖区外出的,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如果私自外出的将视为脱离监管处理,严重的将被取消监外执行,而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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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1、可以暂于监外执行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的罪犯,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暂于监外执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和开具证明);年老等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暂于监外执行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的。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符合第一项,也可以暂于监外执行。 2、共同居住的人没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