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的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04:43 245 人看过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半月板损伤伤残的,当事人就必须要先做过伤残鉴定,确定自己的伤情等级。

若是没有确定等级就要求支付赔偿金,肇事司机是可以拒绝支付赔偿的,此时受害者也没有理由可以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三.二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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