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什么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6:32:18 178 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

2、挂靠经营的车辆,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3、借用他人车辆的,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一、借车出事故如何赔偿

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要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车辆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出借人具有过错的情形有: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别人把车挂我名下会有什么后果

借名买车中,借用人即实际使用人对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行为难逃其责,而被借用人即名义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购车指标出借给他人购买车辆潜藏着一定的风险,负有较高的注意和审查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切实放任他人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是赃物车还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合法车辆购买贷款未还,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谁

发包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发包方、承包方。

车辆所有人以发包的形式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其收取一定的租赁费,仍然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也要同承包方和和承包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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