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监察是如何行使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02:59 113 人看过

监察工作主要职责

第一条受理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

第二条调查处理公司各部门及其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公司制度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监察企业经营中各具体事宜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对违公司制度的,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罚款、警告、降职、撤职处分的监察决定。第三章

监察权限

第一条人事行政部履行监察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二条人事行政部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部门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公司制度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公司或有关部门暂停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行政纪律嫌疑人员的执行职务。

第三条监察室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一)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公司制度、行政纪律,应当予以纠正的;

(二)公司各单位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违反行政纪律,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

(三)给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四条人事行政部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公司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第二十二条人事行政部对监察事项涉及的部门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监察工作程序

第一条人事行政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和上级监察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监察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二条对于需要查处的事项,要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要立案。对重要复杂的案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

第三条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全面收集证据,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辩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监察相关文章
  • 法律对于行政监察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行政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省、市、县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在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人民政府及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5-05
    453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进行行政诉讼监督
    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起诉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且还要监督诉前的起诉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的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不利于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第二,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
    2023-02-23
    224人看过
  • 企业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怎么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征地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3-21
    4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检察院如何监督
    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起诉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且还要监督诉前的起诉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的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不利于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第二,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
    2023-03-11
    204人看过
  • 行政监督的主体--行政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法律规定:《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
    2023-04-30
    36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对于行政监察可以从多角度理解(一)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二)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三)行政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综合行政行为。(四)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惩戒活动的总称。(五)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及其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的问题。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
    2023-04-22
    49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监察属于一种内部监督的方式,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更多>

    #行政监察
    相关咨询
    •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权如何行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3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 行政监察建议书的使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4
      如果行政监察机关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一是要求被监察单位或者个人停止正在或者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公民权益的行为。二是被监察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给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时候。第三,当被监察单位或者个人要求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和命令时。第四,确认被监察单位或者个人有违纪行为的,应当向其上级机关提出政纪处分建议。第五,确认被监察个人有严重
    • 监察委员会监督权如何行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 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监督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权如何行使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