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着手编制2007年度房屋拆迁计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45:22 401 人看过

时报2月26日讯(记者赵治国)今天,济南市建委发布通告称,济南市2007年度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正在编报之中。按照有关要求,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将不得实施拆迁。

根据2006年12月起实施的《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拆

迁。为了编报好2007年度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济南市凡拟实施建设(用地)并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须于2007年3月3日前,把以上两项计划报济南市建委拆迁管理处。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拆迁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地点、占地面积、拆除房屋面积、补偿资金和拆迁安置房屋地点、建设投资额、建筑面积等。

关于编制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为了确保我县旧城(危旧房)改造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编制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09〕81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确保我县旧城(危旧房)改造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编制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09〕810号)文件精神,现将编制我县拆迁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0年度内实施的旧城(危旧房)改造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各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必须在2009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拆迁计划方案报送县建委,由县建委汇总编制2010年度拆迁计划上报审批。

二、编制项目拆迁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区位、坐落、拆迁范围、业主单位或责任部门;

2、拆迁户数(住宅户数、非住宅户数);

3、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住宅面积、非住宅面积);

4、拆迁项目占地面积;

5、拆迁范围内危旧房数量(户数、面积)。危房指经鉴定确认的各级危房,旧房指1969年12月底前修建的房屋。

三、年度拆迁计划是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必须条件,希望需要在2010年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落实专人按时、按质编制计划,有关业务事项可向县建委咨询。截止规定期限未报计划,将视为2010年度内不实施城市房屋拆迁。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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