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让转院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52:12 392 人看过

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一、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如何确认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患者)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二、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重大改革。患者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来承担。这一转变来源于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该规定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确定“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基于从医患双方的举证能力等因素考虑,由于医患双方地位的不平等与信息不对等,导致患方存在举证上的障碍,因而以举证责任倒置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理由:首先:患者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而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患方往往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对医学知识的匮乏以及对诊疗手段,诊疗方案等的有限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其次:诊疗护理虽然都有病历记载,但这些病历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患者无法接近或获取。即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制病历,也仅局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客观病历。而对于主观病历则患者很难取得,更谈不上举证,而按照举证责任的实质分配标准,举证责任应当由距离证据最近或者控制证据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医疗机构则是距离证据最近、控制证据的一方,应由医疗机构负担举证责任。再次:在有些特殊情况下,患者对医疗行为有无过失不可能认知、分辩。如患者处于植物人状态等情况,而医疗机构则是完全可以控制、提供证据的。最后:对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的认定,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一般都要通过鉴定才能认定,而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要做的不过是申请鉴定,启动鉴定程序,并非加重医疗机构的举证负担。(二)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首先: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患类纠纷案件可以依民事责任法律性质分为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纠纷诉讼和医患间的侵权诉讼,而医患间的侵权诉讼又可分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和因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将举证责任倒置仅限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就意味着因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和因医疗服务合同违约的诉讼均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其次: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果关系和过错是否存在的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该规定的责任分配,是负责举证说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以解决医患之间争议的医疗行为是否恰当,是否是这种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害的事实问题,而对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的其他问题,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现象从法律上予以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医患双方都是有利的。从患者方举证责任分配的内容来说,需要通过举证证明自己是适格的原告,所受侵害的权利是法律予以保护的,包括当事人自己的身份、与医疗机构医疗关系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存在和程度等内容;从医疗机构来说,举证的目的是证明自己的行为与原告方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等,包括医疗机构的资格、医疗关系是否存在、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医疗行为与后果的关系、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患者是否存在过错等内容。

二、医疗纠纷起诉程序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医疗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4、赔偿款的确定。

三、申请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4、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提出的其他材料。

根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医院家属不让进不让家属值吗
    应当以医院具体规定为准,可以在医院允许探视病人的时间进行陪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院家属院有产权期限吗家属院一般都是70年产权,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国家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业公共卫
    2023-07-22
    418人看过
  • 老人在医院死亡,医院不肯提供病历,能让医院担责吗
    一、老人在医院死亡,医院不肯提供病历,能让医院担责吗老人在医院死亡,医院不肯提供病历,能让医院担责,但需要因医院的过错导致病人死亡,其有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
    2023-04-14
    96人看过
  • 开了住院单医院不让住可以投诉吗?
    目前的医疗制度,患者可以选择当地区县市以及以上医院,还有民营医院,选择面较宽,如果医院都不建议住院的话,医院首先应该告知原因。如果多家医院都不接收,也不要强要住院。一、在私人工地受伤应该如何办首先,发生事故后一定记得保留证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案如报警、报120、报劳动监察、报安全部门等,保留在工地受伤的证据。原因是由于工地用工的临时性或短期性,大多数用工者都不与打工者订立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问题,有的情况下是巨额赔偿,相当比例的用工者采取抵赖、躲避等方式,企图逃避赔偿责任。所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可以记录受伤的场所、环境、及原因,为将来的索赔留下了线索和证据。其次,要选择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合理治疗选择市(县)区级以上医院治疗。资质较低的医院出具的材料容易导致赔偿的异议,同时也容易延误治疗。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治疗合理是很重要的。其三,注意保留住院治疗期间的材料住院期间形成的病历、票据、诊
    2023-02-28
    358人看过
  • 公立医院托管公立医院合法吗
    第一,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不直接涉及所有权的变更。因此,也许会比较平稳和渐进式改革。但是,这种改革往往不够彻底,运行中磨合问题比较多。双方的适应性会有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双方的主人翁意识和一体化发展意识会相对比较弱,一体化发展的管理强度需求会比较高。第二,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即:通过契约关系约定双方在托管期间需要完成的主要事项、主要任务、主要目标。以此来统一双方的思想和行为,并据此来评判双方合作的效果和意义与价值。这种目标管理一般来说也是有比较明确时限的。双方可进可退,定期审视合作与托管的目标。第三,公立医院的托管制改革,需要打破原有的框架约束。要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一体的托管活力,使得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优势与要素叠加,产生不可替代的新优势。要充分运用医院内部银行、内部人才市场的机制,更加合理的调配好内部资源,相对合理的完善内部结算关系。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2023-02-27
    152人看过
  • 医院处罚医生开药到院外合法吗
    法律上好象没有规定医生不能在外面开药店,如果是药店的问题你可以当地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一般114可以查询到电话.而且有的小毛病部分医生也会叫去药店买药这样简单便宜,当然开处方到自己家的药店去,而且价格还贵就有点不厚道了.不过我从事相关行业很多年,还没有发现药店药价贵过医院的.一、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不少人都遇到过医院乱收费、挂号难的问题,也遇到过一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拨打12320来进行投诉和咨询。据报道,目前已有20省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剩余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为提高12320公众知晓率、使用率,卫生部12320管理中心20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主题宣传活动。在12320卫生热线市民一日体验现场,记者看到20多个座席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公众打进热线,既有咨询接种乙肝疫苗、怀孕时能不能养狗
    2023-03-01
    238人看过
  • 法院会支持退转让费吗
    法院一般情况下不支持退转让费。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是很难要回的,除非对方有故意隐瞒的情况,否则是无法要回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支持吗婚姻律师: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支持吗杭州离婚律师:离婚协议约定了男方支付女方比较高的经济补偿金,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的话,女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支持离婚后的经济补偿金吗我们都知道,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必须材料,是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协议书。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一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却无故反悔,不依约履行协议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协议一旦签订,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
    2023-08-11
    373人看过
  • 转院后医保可以报两家医院吗
    能否报销,看是否是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医保来说,医院只分为两种,一种是定点医疗机构,另一种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定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医保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不管该医院是什么类型的,医保通通不报销。因此考虑到报销的问题,一定要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是急诊不同,急诊不管去哪种医院,医保都可以报销。一、住院后医保怎么报销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
    2023-02-13
    280人看过
  • 医院有权利不让去规培吗
    一、医院有权利不让去规培吗按照国家卫生部门要求,从事临床医学生必须规培,无论西医还是中医,所以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这点大家不用担心。规培可以帮助你学习很多专业性、实践性、操作性更强的知识,这样对你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会带来许多帮助。二、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
    2023-06-07
    476人看过
  • 三甲医院转院到三甲医院医保
    因为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设计,当我们因为一些可能较为严重的疾病,前往三甲医院就诊时,如果直接前往,尤其是该医院不在您的登记名单中或所属非本区域,那么会有一定可能变为全自费模式。所以,如果建议您先前往自己本地区域内的医院挂号,并详尽告知当前的病患程度,请本地区域的医院协助开具转诊单。根据部分区域的医保政策,如果没有转诊单到指定三甲医院,那么可能会导致在此期间看病的费用为全自费模式。医疗保险转诊单长这样根据区域不同,前缀不同,基本名为【医疗保险转诊单】,根据属地医保的不同设计,可能直接到三甲医院就诊时,暂未打通电子医保,即在此期间看病都是全自费,待完成诊疗后,可以携带相关的收据到社保医保相关部门申请报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医疗保险转诊单】的签发时间之后的诊疗费用,才有可能会报销。更详尽的信息,可以待看完病之后,先去本地的街道、村委会等基层询问,一般街道或村委会都有相应负责接口的人。最后再强调一
    2023-03-09
    343人看过
  • 医柜投放医院合法吗
    合法。只要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自愿原则及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合法,合法。一、自愿赔偿协议有效吗?只要是当事双方都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不侵害第三人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合法有效。据此,自愿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自愿达成的协议,法律不干涉的。只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或者是公共利益,都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二、借条的话什么样的受法律保护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条有效,受法律保护:1.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2.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条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三、阴阳合同有效吗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
    2023-03-16
    346人看过
  • 乡镇宅地转让合同有法去法院公正吗
    一、乡镇宅地转让合同有法去法院公正吗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应当是村民集体成员之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二、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
    2023-06-19
    340人看过
  • 医院转诊业务员违法吗
    1、医院拒绝开转院证明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对此种情况作出规定,但是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开转院证明违反相关工作条例。2、《医院工作制度》规定:“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3、对病人主动要求转院未作规定,但只要不违反上述制度规定,病人要求转院的,医院在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后可以准予病人出院。一、转诊单过期了怎么办当你申请办理转院的手续已经过期,医院有权拒绝你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方可正常顺利转院。一般办理住院手续如下
    2023-06-28
    425人看过
  • 在本地医院检查去上级医院住院需办理转院吗
    一、在本地医院检查去上级医院住院需办理转院吗转院证明一般不需要本人去开需要携带本人及办理人身份证明同时还要携带疾病诊疗证明这个具体你要咨询下医院的医务科。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一是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二是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三是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转诊转院证明主要针对县外就医的患者,新农合规定:县内无法治愈或不具备治疗条件建议患者在县外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经医生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患者再到县新农合办公室转诊处审批后才可到县外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也有的先到县外住院,再持住院证或诊断说明书回本县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二、扩展资料:(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
    2023-03-07
    464人看过
  • 医院不给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2023-04-11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泰州医院能转让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6
      医院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医院。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
    • 民营医院转让是否合法合法经营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同意方可变更。 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申请表上由原来的法人签字盖章,若是股份制还需要所有股东同意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新法人的身份证、简历、签名,如果是诊所还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办一个公证书,明确债权债务等。可至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便民中心)卫生局
    • 绍兴中医院转让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5
      中医院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 2、经营损失的补偿。 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
    • 在医院住过院,不是在医院死的,能让医院开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
      医院是不可以的。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 转院所在医院救护车拒送合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原日语写法是:【かっこいい】(kkkoii):真棒!真帅!看你形容的意思大概是指日语的“カッコいい”帅,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