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劳动能力与生活来源双重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7: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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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2、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继承人都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不是都能继承遗产的。如果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四)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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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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