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人身保险相关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9:43:01 223 人看过

1、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一般是两年)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2、年龄误告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主要是针对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而真实年龄又符合合同约定限制的情况下而设立的,法律与保险合同中一般均规定年龄误告条款,要求保险人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调整。

3、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条款是指如果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但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分期保险费的,法律或合同规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此期间,即使未交纳保险费,仍能保持保险合同效力。

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条款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在有效期间内,由于缺乏某些必要条件而使合同暂时失去效力,称为合同中止;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可以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

5、自杀条款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

6、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现金价值不因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化而丧失。

7、保单贷款条款

长期性人身保险合同,在积累一定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数额内,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向其投保的保险人或第三者申请贷款。习惯上称为保单贷款或保单质押贷款。

8、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未能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而此时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同时该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缴的保费时,除非投保人有反对声明,保险人应自动垫缴其所欠的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

9、受益人条款

它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保险相关文章
  •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
    2024-05-15
    468人看过
  • 保监会加强人身保险条款管理
    9月18日,中国保监会组织召开加强人身保险条款管理、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座谈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树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思想,把这种思想同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促进寿险产品创新,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陈文辉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寿险业在条款管理、产品创新与规范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近年来,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不断推出,三农保险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产品日益丰富,长期护理、失能等健康保险产品相继出现,进一步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条款通俗化、保单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绝大多数寿险公司推出了通俗化改造后的条款,不少公司已经完成了保单标准化改造工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首次统一了我国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在积极推进通俗化人身保险示范条款及人身保险知
    2023-04-23
    110人看过
  •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
    一、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相关法条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款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借款合同诉讼期限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合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06-19
    368人看过
  • 相互保保险条款在哪看
    相互宝是在支付宝App上线的一项大病互助计划,是全球最大的互助社区。根据一人生病,众人分摊的理念,符合条件的成员加入后,如遭遇重大疾病(99种大病+恶性肿瘤+特定罕见病),可申请获得30万元或者10万元的互助金,费用由所有成员分摊,共担大病风险。相互保查看保险条款方法:1、在我们的手机中打开支付宝,进去我的界面之后,点击蚂蚁保险;2、进去蚂蚁保险之后,点击相互保;3、进去相互保之后,点击30w元保障金;4、进去保障详情界面之后,下滑界面,点击保险条款;5、点击之后,就可以查看到相互保的保险条款了,如果没有加入相互保,可以在加入的时候,查看保险条款。一、互助模式相互宝采用的是一人生病,大家出钱的互助模式。通俗来讲,网络互助相当于建了一个大的用户群,集众人力量,帮助患病成员渡过难关。加入成员如遭遇大病,其他人平均分摊所需的医疗花费,同样地,自己遭遇大病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互助金。网络互助没有中间代
    2023-03-16
    202人看过
  • 人身意外保险与工伤保险相同吗
    咨询:我们在一民营企业工作。老板为我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但却不愿意为我们缴纳工伤保险。其理由是两者都是保险,办了一种就不能办第二种。如果哪位职工需办理工伤保险,保费自己出。请问,这两种保险一样吗?单位应否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回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
    2023-05-04
    238人看过
  •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条件」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第四条「合同撤销权」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
    2022-04-11
    299人看过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88型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投保条件第二条凡十六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第三条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保险合同生效第四条本保险合同自本公司签发保险单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期间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保险责任第六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
    2023-04-23
    118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中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2022-04-26
    484人看过
  • 双倍工资相关保险条例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双倍工资相关保险条例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
    2023-05-01
    368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对象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
    2023-07-18
    329人看过
  • 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国办发[1996]22号)文件,要求有关行政机关规定的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争议解式条款依照《仲裁法》规定予以修改,并提供了修订。为贯彻落实《仲裁法》和国务院的这一精神,现就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保险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在拟订或修订条款时,设立的保险合同争议条款,应当采用如下格式: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订立具体的保险合同时,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对上述两种争议解决方式作出选择。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载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二、各保险公司在本通知之前已经使用的保
    2023-06-06
    311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关系成立投保人身亡保险公司应埋单
    一男子在人寿富川支公司购买了一份全家福卡意外保险后意外身亡。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支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内给付原告莫某运、莫某智保险金人民币20000元。经查,2012年莫某耀支付100元,在被告人寿富川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程某孟处购买了一份全家福卡意外保险。该险种为家庭共同投保(最少2人,最多6人),保险金额按照投保人数均分(取整数位,四舍五入),一般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60000元。该卡的激活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在持卡人签名处莫某耀签上了莫2012.6月始的字样。2012年10月13日,莫某耀因跌倒致昏迷,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急救后心跳、呼吸停止,诊断:临床死亡。莫某耀死亡户口注销的原因为:其他非正常死亡。原告向被告人寿富川支公司申请理赔,被告以卡未激活为由拒绝理赔,协商未果,原告遂向人民法
    2023-06-08
    266人看过
  • 订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身伤害赔偿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应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衰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即人身保险赔偿。在侵害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在受伤害前与保险公司订有人身保险合同,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人身保险赔偿两种关系上,既要保障投保人和保险部门保险合同的正常履行,又要保护受害人请求加害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正当权利。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难以用货币衡量的人的身体和生命,人身保障的保险金额不像财产保险那样能以保险标的的客观价值为根据,而是依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来加以确定的,是一种定额保险。相应的,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就不像财产保险的保险人那样,在作为保险指向的第三人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具有代位求偿权,即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
    2023-04-26
    226人看过
  • 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工伤保险相关条款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具体分析,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一、工商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解除劳动合同);工亡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故工伤责任赔偿多少钱需根据具体的工伤等级进行计算。二、6级伤残等级几级伤残赔偿标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伤六级伤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
    2023-04-0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人身保险
    相关咨询
    • 兄妹关系,具有保险利益吗?可以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修订)》第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或者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由此可见,兄妹关系依法具有保险利益,可以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有限制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从法律角度上讲,从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那一刻开始,就会存在被保险人,保险人与投保人三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受益人也是必须的,这是保险合同上面不可缺少的要素。2、如果不明确的写出所确定的利益,那么保险合同的价值也就无法得到体现,也无法说明这是一个从条款上来体现约定价值的产品。
    • 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哪些有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9
      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不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是法定人员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那么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什么有利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 人身保险合同订立要交什么资料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人除表示希望订立合同的愿望和决心外;还必须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对方考虑愿否接受,这种订约提议即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