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20:56 128 人看过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4、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目的就是维护维护胜诉方得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当事人因为一方的逃避责任受到利益的损害,因此国家具体规定了被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几种方式,全面的进行强制执行,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强制执行申请人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确权之诉支持强制执行吗
    民事诉讼确权之诉不能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些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没有支付内容或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某种义务,不符合立案执行条件。支付诉讼是指原告向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其目的是向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实现原告的支付请求权。支付诉讼的显着特征是可行性,原告的支付请求权只能通过被告方的作用和不作用来实现。民事诉讼能强制执行吗?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2023-08-07
    257人看过
  •  民事纠纷的强制执行方法
    根据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来保护申请人的权益。这些措施包括扣押、冻结、划拨和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根据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来保护申请人的权益。这些措施包括扣押、冻结、划拨和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 院 强 制 措 施 有 哪 些 ?法院强制措施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拘传:法院对未被羁押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2. 训诫: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或妨害法庭秩序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口头警告
    2023-09-07
    5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限在民事案件中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民事案件如果不履行,在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规定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获得永久的保护。如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在以后任何时候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2023-07-04
    2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欠钱不还多久强制执行?
    一、民事诉讼欠钱不还多久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欠钱不还多久强制执行,应当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确定的,欠款不还最新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年。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3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二、欠款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2024-02-05
    1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包括哪些?
    一、法院强制执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
    2023-06-03
    2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怎么办
    民事债务纠纷强制执行可以拘留。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一、妨害执行的行为怎么处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妨害执行的行为可以根据案情依法采取下述强制措施:(一)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场的被执行人强制其到场的一种特殊的传讯方法。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二)罚款: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人,责令其交纳一定现金的措施。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应制作决定书,送达被罚款人。被罚款人对罚款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三)拘留:人民法院对严重妨害民事
    2023-03-08
    17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所需的费用是多少?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1、申请费: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2、审查费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3、专利登记费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250元+印化税5元实用新型:200元+印化税5元外观设计:200元+印化税5元4、年费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具体费用如下:发明:第1年—第3年900元
    2023-07-05
    4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如何申请
    一、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如何申请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申请方式是直接向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申请书内容1.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2.被申请人:填写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3.请求事项:明确表述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具体请求,例如请求撤销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请求撤销已经执行的强制执行裁定等。4.
    2024-01-01
    70人看过
  • 不执行民事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一、不执行民事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二、不执行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
    2024-01-22
    270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六)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七)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八)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九)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十)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当然,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恢
    2023-06-12
    375人看过
  • 拘传是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还是强制执行措施
    拘留是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拘留传票必须直接送达被拘留传人;拘留前,应向被拘留传人说明拒不出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出庭的,可以拘留其出庭。拘传的程序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的主要程序是:1、决定机关办案人员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根据办案情况,办案人员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机关的负责人审批。2、拘传的过程。由两名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先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到案。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传次数。但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拘传人。4
    2023-08-07
    3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事实上,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非常简单,但是申请书中在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时候,需要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依据,而且详
    2023-06-23
    31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怎样强制执行
    (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
    2023-02-26
    216人看过
  • 房产纠纷民事诉讼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房产纠纷民事诉讼可以强制执行吗当然可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时限要求。依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凡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皆须无条件履行。如有任何一方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亦存在一定时效性限制,逾期提交的执行申请有可能无法得到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房产归属纠纷可以强制执行吗房产
    2024-07-13
    6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被告被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了能判定强制执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诉讼可以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予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可以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问题,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民诉法》对强制执行有以下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
    •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处罚申请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方法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当事人经诉讼生效并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以下方法手段执行、处罚 一: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
    • 民事诉讼中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能首先要区分被告和被执行人的区别。在狭义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即获得生效判决之前),被追加的是被告,在生效判决下达之前被追加的被告的义务并没有确定。如果被追加的被告在生效判决中被要求承担债务,那么该被告在执行程序中属于原始的被执行人,即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被执行人。一般实践中所谓的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债权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追加被执行人之外的第三人为本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如银行
    • 民事诉讼赔偿,强制执行不执行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5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