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内,如何限制抗辩权的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18:40:06 301 人看过

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注意抗辩权的法定条件、作用范围和时间限制。同时,后履行抗辩权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也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

在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时,需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1.抗辩权的法定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2.抗辩权的作用范围受到限制。

3.抗辩权的时间限制也需要被考虑。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

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先行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权提起或者诉讼程序存在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这一权利是保障被告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也是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被告应合理运用先诉抗辩权,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异议或者抗辩意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原告也应充分了解被告的权益和诉讼程序,避免滥用诉讼程序,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应严格审查被告的抗辩意见,充分了解案情,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定。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加强沟通,积极寻找双方达成妥善解决方案,以维护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保证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抗辩权,但需遵守法定条件。被告可以合理运用先诉抗辩权,提出具有说服力的异议或抗辩意见,但需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原告和被告都应充分了解诉讼程序,避免滥用诉讼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也应严格审查被告的抗辩意见,充分了解案情,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并加强沟通,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以维护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当事人依照上一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2023-03-07
    75人看过
  • 抗辩权的期限限制是什么
    提出抗辩时效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抗辩权
    2023-04-27
    258人看过
  • 保证权下的抗辩权受到哪些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1)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为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3-07-20
    64人看过
  • 请求权已过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抗辩权是指否认请求权、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有一时性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之分。一时性抗辩权是仅能暂时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是可以永远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抗辩权。前者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以及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后者主要是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且仅限于债权性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与形成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除了债权性请求权之外的其他权利都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经过而不受法律保护。2、支配权权利之权利人利益的直接实现性无需义务人的协助,因此义务人的义务只是消极的不作为,而不是积极的作为。相反请求权之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必须有义务人的积极配合,即义务人的履行行为。一、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有哪些?1、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
    2023-04-04
    286人看过
  • 行使抗辩权到底要受到哪些限制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如下方面的限制:1、只有双务合同才能够行使行使抗辩权;2、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的,能够行使行使抗辩权;3、合同当事人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可以行使同时抗辩权,合同当事人的互负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可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一、民法中的抗辩权有哪些?民法中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
    2023-06-28
    146人看过
  •  怎样才能正确行使限制性抗辩权?
    该段内容主要介绍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法定要件和适用条件。同时指出,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债务的类型和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要件:1、双方在同一合同中承担相互给付的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 不 安 抗 辩 权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安辩
    2023-09-05
    294人看过
  • 保证人的抗辩权不得行使情形
    其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住所变更的时间,必须是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是成立之前或当时。其二,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满足,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律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其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一、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的含义(一)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果债务人放弃这一权利,那么保证人仍有这一权利。(二)保证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当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要由保证人代替其履行债务,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人也叫作第二债务人,同为债务人,保证人
    2023-02-17
    164人看过
  • 抗辩权是否有时间限制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没有。没有的。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一个请求权时,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也就无所谓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024-05-02
    255人看过
  • 法律上对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有何规定
    一、法律上对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有何规定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二、抗辩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
    2023-10-14
    66人看过
  • 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如下:(一)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或者工期顺延;(二)发包人没有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拒绝交付工程、拒交工程资料。一、建筑工程索赔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吗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验收未交
    2023-06-21
    119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抗辩权如何履行
    一、连带保证人抗辩权如何履行抗辩权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权利,连带责任保证人同主债务人一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当债权人行使权利,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不是一味地承担保证责任,而是可以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的要求,拒绝或者延缓履行担保义务。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人合法地行使抗辩权,对提升自身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二、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一)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
    2023-05-03
    335人看过
  • 向抗辩的方法:债务人如何行使对抗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抵销或者部分抵销债权人的相关债权范围,新的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也是一项法定权利。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如何行使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2、权利转让后,债务人也可能因某一事实产生新的辩护权。例如,在合同权利转让后,当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实现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06
    178人看过
  •  抗辩权限制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当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导致债权人难以要求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另外,当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并中止执行程序时,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书面放弃了前款规定的权利,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当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导致债权人难以要求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2.当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并中止执行程序时,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3.如果保证人书面放弃了前款规定的权利,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住所变更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变更后的十五日内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
    2024-06-19
    200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限制的内容有哪些
    1.人的抗辩权限制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该限制,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此规定是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原则的具体体现。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此类票据抗辩限制性的规定同样也是基于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的理论。我国《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发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取得票据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以及持票人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取得票据的除外。”日本《汇票本票法》第17条规定:“依汇票受到请求的人,不得以由其与发票人或持票人的其他前手的人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对其债务人有损害而取得汇票时,不在此限。”日本《支票法》第22条有相同内容的规定。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305条有规定:“持票人
    2023-06-14
    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行使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受到哪些方面的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5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限制性抗辩权行使的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3
      行使抗辩权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
    •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纠纷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3
      根据我国的规定,解决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限制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机关解决;四是用诉讼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 行使抗辩权的限制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