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外地工作怎么办理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5:11:35 66 人看过

如果公司在外地成立了分公司,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一般仍然有效;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解约,与分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有效的。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取得营业执照,则受公司的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签约。

公司在外地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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