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无力支付货款可否中止履行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8:12:52 369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出借人是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债务人未能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

中止履行合同这一措施的行使,需要根据当事人当前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来确定。

1、卖方停运权

卖方停运权指如果卖方在发送货物之后,才发现买方预期违约,卖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不将货物交给买方,即阻止将货物交给买方。即使卖方已经持有了有权获得货物的单证,如提单,卖方也有权阻止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已经拥有提单的买方。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承运人予以配合,不同的贸易术语,承运人与卖方的关系不同。只要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让到卖方,卖方均能完整的行使该权利。

2、卖方中止交货

中止交货指卖方在买方显然不能付款时中止给付货物,但却不将货物转卖,中止交货也卖方停运权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此时标有货物的物权凭证的单据是否已转至买方手中不得而知,而前者一般是货物已运至买方控制范围内,货物的物权凭证已在买方掌握之中,买方只要出证即可提货时。

3、买方中止付款

买方中止付款是当卖方显然将无能力交付货物时,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本应先付款的买方暂时中止给付款项,但却不能另行购买其他同等货物的方式。

二、中止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担保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履行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中可否使用支付方式?
    法律规定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者其他方式,如银行贷款等。合同中的具体付款方式主要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例如付款的形式,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还是支票付款,付款的阶段和期限,以及分期利息等,都可以自由协商。合同的付款方式一般有哪些?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第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第二,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第三,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2023-07-07
    500人看过
  • 购销合同货款的支付方式
    购销合同货款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该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2、分期付款。该付款方式由合同当事人约定,将货款分若干次付清。3、比较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有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案A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诉称99年9X1日,被告方沧江实业公司委托代理人杜X林与原告协商,要求赊购80吨钢材,用于修建与行署办公室联合开发的商贸楼工程,在审阅被告与行署办公室合同,了解有关情况后,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代购合同,并经地区公证处公证,规定原告赊卖给被告钢材80吨,每吨3850元,被告于1999年11X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否则,以每天2%收取违约金。被告于99年10X29日前提走68.07吨钢材,总计货款262069.5元。但直至目前,被告仍未偿付一分钱货款,并以种种理由拒付该笔款项,至使欠款一直得不到追回,给我公司造成极大的经营困难,现
    2023-08-02
    44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对方不支付货款?
    事中控制,即合同履行中一旦发现对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就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以免延误时机。1、在下列情形下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就可免除自身交货义务,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若是分期付款,如果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向买方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3、在付款期限到时对方拒不付款,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及时采取催讨措施,特别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计算,以免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二)事后补救措施,一旦发现货款无法按期收回及催讨
    2023-07-03
    4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支付货款方式
    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4、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一、商品房按揭贷款流程(1)开发商选定银行,并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承诺在
    2023-03-08
    360人看过
  • 合同履行付款的方式
    合同的付款方式是很多的,一般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但是除了这两种常见的付款方式,还有一些特殊合同下的付款形式也是存在的,即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或者是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两种,也是比较常用的。因此对于合同付款方式的选择,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之后自行约定。一、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怎么办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合法有效,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原因在于被告,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时买方应采取一些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利益。1、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主要有:在中介主持下进行协商,由中介作为第三方证人;对沟通过程进行录音;通过手机短信获取对方违约的信息;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等。2、卖方在这一阶段往往会回避磋商,或找各种理由不愿接收买方的购房款。这时,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卖方致函,要求按合同约
    2023-03-04
    139人看过
  • 定金是否是支付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定金是支付方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合同债务后,定金应抵消价款或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规定,定金不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可以是担保方式吗?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可以作为担保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方于事前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具有以下含义:1、定金是债权的担保;2、定金是金钱担保;3、定金是依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方即债务人向对方即债权人交付的金钱;4、定金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2023-07-03
    191人看过
  • 无力履行合同可否要求解除
    一、无力履行合同可否要求解除无力履行合同时可以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二、合同解除后可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
    2023-05-03
    440人看过
  • 接受货款的一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一、接受货款的一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接受货款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约定履行地怎样才算明确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
    2023-04-27
    423人看过
  • 履行合同是否包括付款?
    是属于违约的,一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未付款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算违约吗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算违约。租赁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十分明确,具体如下:1、出租人即房东有义务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若租赁物品质降低而危机承租人使用收益或者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2、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承租物,若未尽妥善保管的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下: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
    2023-07-18
    178人看过
  • 因未付清货款,可否拒绝履行服务
    一、因未付清货款,可否拒绝履行服务这属于违约行为,你们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将你们的履行期限顺延。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有哪些一、协商具体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尽管可以用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但由于这样解决不仅费时、费力、费钱财,而且也不利于团结,不利于以后的合作与往来。二、调解具体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
    2023-04-27
    90人看过
  • 执行中止是否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利息,不会因为执行暂时终止而停止,执行中止要继续支付利息。执行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
    2023-06-13
    385人看过
  • 合同法中关于无力履行合同的单方解除
    无力履行合同可以单方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中完全不履行合同是诈骗吗民法典规定,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是诈骗,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023-08-17
    277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可不可以中止
    当产生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中止履行,否则在未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中止履行将会产生违约责任。合同的中止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该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为了避免损失而暂时停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合同履行中有争议的情况如果满足下列情形是可以中止履行的:(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
    2023-03-07
    320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否与货物交付地相同?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那么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法律明确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货物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地点,适用以下规则:一、如果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
    2023-07-17
    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更多>

    #中止履行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是否中止履行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
      履行合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
    • 货款无力支付可以要求停止运输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卖方在遇到卖方无力支付货款的时候,可以要求停止运输,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卖方只有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才能行使。 2、卖方已脱离其对货物的占有,已交付承运人正在运输。 3、货物尚处于运输过程中,当货物已交由买方或其代理人时,卖方的中止运输权即告丧失。
    • 2022年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我能中止履行义务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 买卖合同纠纷中对方不履行货款已经支付对方还不起诉还能要求买卖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后,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其财产,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
    • 合同合同方无履行能力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合同一方无履行能力可以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有没有发生变更,如经营的情况、是否丧失信用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等,可以要求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