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公证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公证是具有司法效力的,
一、有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医疗费用;双方同意的教育、文体、娱乐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双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所负债务;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三、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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