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假破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1:21:23 64 人看过

就像一个健康的人忌言并拒绝死亡一样,按照常理,破产关门,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不愿接受的结果。然而,如果企业通过破产关门能够让自己丢下包袱,给自己带来好处,尽管这是以牺牲国家和别的企业利益为前提,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愿戴上破产这顶并不光彩的帽子。用业界人士的话说,假破产,是企业逃废债务的常规武器。

一、究竟破谁的产?

近些年来,从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发现和暴露了一些新问题,如恶意破产,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日趋严重。有调查显示,目前存在的各种逃废债务方式中,假破产问题最为突出,其每年给国家税收和银行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假破产的手段多种多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

假破产,真逃税。重庆康尔寿的保健食品研究所是中国保健品市场的知名企业,曾于1997—2000年连续4年稳坐国内减肥食品市场销售的头把交椅。而就是这样一个企业,却突然于2002年3月14日向注册所在地潼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让人吃惊的是,地方法院异乎寻常的办案速度,接到申请后5天正式立案审理,15天后宣告康尔寿破产,至4月5日,进行债务清算的小组已经成立。据康尔寿自己粗略估算,近几年来的销售收入接近4个亿。效益这样好的企业,却拖欠国家税款达1752万元;同时,因债务纠纷,还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付北京残疾人服务中心违约金1949万元。此外,还有退贷款、垫付广告费、税款432万元;而申请破产时,康尔寿账面资金只有98元。如果不是重庆一中院及时纠正,康尔寿破产顺利,除国家税收受到损害外,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的违约赔偿费也将化为泡影。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借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一些企业却不讲诚信,放弃信贷的诺言,采取转移财产重新创办企业,将被掏空的老企业破产的办法,来逃废银行信贷。某市自行车厂,自组建以来就年年亏损,以致资不抵债。这家企业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精心策划下向法院申请破产。在办理破产前,这家自行车厂重新办理了一家新的企业,并将企业的生产设备转移到新企业。自行车厂破产后,新办的企业生产经营一切照旧,而且因没有什么负担生意红红火火,但是,老企业原欠该市一家银行的3000多万元贷款连本带息却因破产而一破了之。

先分后破,满了私人口袋。一些企业为了逃废银行信贷和欠别的企业的债务,先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将企业的财产私分掉,再向法院申请破产,让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落空。南方某市一生产电子原件的国有中型企业,已亏损两年多。两年前,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让该厂破产的设想,在向司法机关递交破产报告前,电子元件厂即变卖了企业的冲压机床、各种模具和电子检测设备等可抵押资产(变压器、电线已分给职工做工资),所得资金,全部用于优先安置下岗职工,待银行人员进厂时,昔日红极一时的大厂,成了一个空壳子,而企业所欠外地某企业几百万元债务也被轻易躲避掉,债权企业只得干瞪眼。

二、假破产何以一路绿灯?

那么,假破产何以一路绿灯,轻易得逞而日渐猖獗呢?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目前我国经济环境和法制建设的不健全,缺乏一套让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有市场竞争力企业退出市场的破产机制。

首先,立法工作滞后或其他配套措施跟不上,银行的信贷资产的法律约束力不强,使不法企业有漏洞可钻。目前,我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法律并不统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适用制定于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其他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则适用制定于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这两部法律其内容都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而且进入九十年代中期后,随着国有企业大规模地优化资产和结构调整,一批资源枯竭型国有企业进入了破产程序。为保障社会稳定,国务院于1994年和1997年相继出台了针对部分国有企业破产的特殊政策,把职工安置摆到非常重要的位置。这样一来,法院审判实践中便出现了两套破产程序,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既要执行国家法律,又要执行国家或地方的行政法规,担负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责任,这就给法院审理带来了难度,加上法律本身并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从而给一些不法企业造成了可乘之机。

其次,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使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不能公正执法。人民法院应该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审理破产案,但人财物方面均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地方法院,往往难以坚持依法审理,不得不唯当地行政命令是从。事实表明,大量存在的假破产之所以得逞,往往与地方政府的默认或主动操作有密切的关联。一些地方政府或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或与行政长官接受了企业的好处,往往以能够摆上桌面的理由,用红头文件来干涉当地司法部门的正常审理,从而使一些根本不具备破产条件的企业破产,达到了逃废国家税务和国有银行债务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恶意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特点
    一、更名翻牌。通过企业公司制及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一些企业不惜以逃废金融债务和损害银企关系为代价,求得改制的顺利进行,利用企业公司及企业股份合作裁的改造,实行企业职工买断产权或向职工转让部分产权及通过职工投资增资扩股等形式,注册成立新公司,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致使金融债权被悬空。二、金蝉脱壳。通过企业分立和企业债权转股权后,有些企业转移资产,悬空金融债务。如七台河市燃料公司将企业划分为若干个独立核算小企业。同时将原企业固定资产也转移到划分出的小企业中,资走债留。建立原企业约清算组织,一切债务由清算组织承担,造成原企业资不抵债,导致银行债权悬空。三、一卖了之。通过企业出售,大多数企业被外商和大集团及原企业负责人折价后,购买企业固定资产(厂房设备),如七台河矸石电厂、北岗矿和七台河洗煤厂三家企业被德利能源公司购买后,银行信贷挂帐达万元。如个别小企业在出售过程中,未经政府部门批准,采取低估价格
    2023-04-23
    428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研究之针对企业逃废债的形式(二)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为一个管理机构,不再直接从事经营,而以前所有的债务都由集团公司来承担。(二)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新企业向原企业交租赁费,低廉的租赁费可能已使用或连职工基本生活费都不足,更别说偿还欠款了,除非出现企业破产情况,否则法院也无法实际执行已租赁的资产。如果承包、租赁给个人,会造成企业短期行为严重,拼资产、拼设备、拼消耗,以求在短期内迅速获利。作为贷款物资保证的企业资产不断减少,
    2023-04-23
    303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研究之针对企业逃废债的对策(四)
    (七)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关系到我们今后信贷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转变,关系到信贷资产的安全和贷款存量的优化以及增量的有效投向。为避免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债务,我们必须经常、及时地与当地党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国资部门等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配合当地政府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新情况或洞察到企业有逃废债倾向时,要及时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研究对策和措施,争取政策支持,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今年初我们就针对一家地方企业借破产恶意逃债的行为,通过与当地政府沟通和协商,最终使得债权得到落实。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推广,在现今关于企业改制、破产等行为规范还不尽完善、对企业逃废债行为惩戒制度尚未明确、社会和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相伴而生企业
    2023-04-23
    284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研究之针对企业逃废债的对策(三)
    (五)以物抵债、打折变现由于不良贷款的形成是企业逃废债的诱因之一,对于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除了采用正常手段以外,还要根据企业的真实客观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原则上应着力回收现金,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企业确已资不抵债、面临重大诉讼或即将破产时,经授权可灵活地采取以物抵债、打折变现的方式,虽然会带来一定的损失,但从维护投资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这些做法也还是有效的。另外,在以物抵债之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变现,将易流通的动产及土地等不动产及时处理收回现金,对不易变现的厂房、设备等可采取抵债后返租的方式分批回收资金。(六)用发展的思路解决问题在新形势下,国有投资公司必须改变和调整以往的经营理念,开拓思路,大胆探索,只要是有利于搞活企业和公司贷款的一切方式和方法,都可以试行,要用发展的眼光,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尽可能地盘活资产,加速资金周转。1、对于虽然企业生产经营有困难,
    2023-04-23
    380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研究之针对企业逃废债的形式(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面对国内国际日益加剧的激烈市场竞争的严峻形势,为顺应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许多企业纷纷通过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走出了成功的一步。但同时,由于国家经济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受局部地方利益、小团体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的驱动,不少企业进行不规范甚至是违规改制,借改制之名,行逃废债之实。一些企业大肆逃、废债务,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金融秩序,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信贷风险,而且严重干扰了投融资领域的正常运行。不仅给银行业,同时也给我们此类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以委托发放贷款作为重要业务的国有投资公司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在此,我们就企业逃废债这一社会性问题作一简单分析:一、企业逃废债的表现形式据中国
    2023-04-23
    75人看过
  •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原因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一、社会信用的丧失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原因;二、地方保护主义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保护伞和催化剂;三、银行管理不善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四、国有资产主体缺位和对存款人利益的漠视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深层次原因。一、公司债务融资方式有哪些1、通过银行信贷融资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2、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具有以下优点:(1)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这就为债权投资人提供了充分的流动性可以降低投资的“套牢”效应,也即是降低了投资的专用性。(2)债务融资可以显示企业的经营业绩。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由于债券存在一个广
    2023-03-10
    15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破产,又称破产欺诈,是指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申请人,意图通过申请企业破产的合法方式,达到某种不正当或者非法的目的。 恶意破产表现有: (一)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 (二)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 更多>

    #恶意破产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形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是指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各种形式,致使金融机构的债权无法实现的行为。二、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形式是什么(一)抽逃。一些企业在成立时采取虚报注册资金,骗取法人资格和银行贷款。注册成立后即抽逃注册资金,使企业空壳经营,根本无力偿还金融债务。(二)转移。如企业在改制之前就将其资产或以“投资”、“抵债”等名义转移,或以分立形式将其有效资产划割到分立企业,即
    •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企业是怎么破产逃债的企业破产逃债的表现是: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 企业破产的企业破产后债务的还债顺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9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破产债权: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除前项规定外,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 企业逃废的金融债务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方式主要有:更名翻牌,金蝉脱壳,一卖之,并资甩债,破产逃债。逃避金融债务是指在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故意逃避、悬空、毁灭银行债权的行为。
    •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后果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主要原因是:(1)信用体系不健全。首先,一些借款人的信用观念十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信用经济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内某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这必然导致一些企业受自身利益驱动而出现赖账、逃债等不良现象,长期逃废债务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制裁,助长了借款人的投机意识;其次是借款人还不上,银行帮不上,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借款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