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我国现行《宪法》一共有五个修正案。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是()颁布的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具体如下:
1、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
请简要描述执行决定书的核心内容。
453人看过
-
请简要描述国家秘密的主要内容。
329人看过
-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318人看过
-
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325人看过
-
中国宪法修正案修改了哪些内容
254人看过
-
请简要描述合同中保密条款的约定内容。
449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一个是修改了国家主席的任期,再一个是加上了监察委员会。主要建议内容如下: 一、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
-
我国现行宪法有几个修正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4我国现行宪法一共有五个修正案。修正时间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
宪法修正案修改内容主要是哪些的呢?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
我国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修正案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如下: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
-
宪法修正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