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09: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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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材料。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百零八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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