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死在岗位,家属可以领遗属补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02:55:53 326 人看过

一、工作期间死在岗位,家属可以领遗属补肋吗

倘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逝世,其直属亲人将依法有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我们所建立的工伤保险基金内获得所需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来说,丧葬补偿金额为六个月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均工资;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则根据上一年度全国每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确定。

同时,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照已故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率进行发放,这项发放给有主要生活依赖,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我喝完酒吃头孢然后上班死了工厂会赔钱吗

1.首先,于工地内部因饮酒过量导致的死亡案例中,特别是发生在夜班结束后者,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此种情况无法被判定为工伤事故。

2.其次,若遭遇饮酒死亡事件的员工并非与工作有关,而是其私人行为,那么此位员工便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个人需对自身行为负全责,雇主方面则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然而通常从道义上考虑,雇主可能会给予一定金额的丧葬费用用以安抚家属。

然而,若员工之饮酒属为完成工作所需,那么雇主便应对此事产生的损失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再次,如某几位朋友共同聚餐,其间包含饮酒行为,而同行人积极劝酒,导致不幸的死亡结果发生,那么这些劝酒之人应对此死亡结果承担一定额度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属补助可以指定领取人吗
    一、遗属补助可以指定领取人吗公职人员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去世,或因公殉职,子女和父母可享受遗属补助,生活贫穷的死者家属可以到劳动部门领取遗嘱补助。(一)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三)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2023-04-23
    179人看过
  • 在职职工死亡家属补助
    一、在职职工死亡家属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支持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二、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以下三种补偿:1.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2023-03-05
    132人看过
  • 哺乳期可以调工作岗位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岗。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一、职工哺乳期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二、哺乳期提前下班规定没有规定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班。但是得安排一个小时的哺育时间。对于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正常时间没有使用哺乳时间,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提前一个小时下班,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三、哺乳假有多久根据相关规定,哺乳假有一年,自孕
    2023-04-10
    285人看过
  • 在工作岗位突发心梗是否属于工伤
    算工伤。下列情形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算工伤的例子,可以自行对比案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一、在工地打工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不算工伤。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工地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的不算工伤。二、员工故意伤害属于工伤吗员工故意受伤不算工伤。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2-21
    158人看过
  • 员工在岗位上发病属于工伤吗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同时也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疾病突发的话,则一般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劳动者因身休健康程度不良,产生的疾病,并非因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因职业而诱发的疾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一、单位要求加班回家后猝死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须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两个基本条件,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还须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
    2023-03-05
    160人看过
  • 员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吗
    【案情】原告(上诉人):泰安市--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张娟某,系死者张某之女。2010年4月27日,为完成原告公司在吉林省梅河口市承揽的锅炉防磨喷涂施工工程,原告公司施工部经理指派公司职工张某一行四人乘坐人车从山东省泰安市出差至吉林省四平市。途中,张某突发疾病,经山东省交通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2010年11月12日,被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认定张某死亡为视同工伤。原告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出差途中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予以撤销。被告辩称,职工出差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从单位到达工作现场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出差途中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张某是在出差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2023-12-13
    366人看过
  • 工伤期间单位可以调岗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岗调薪的,一般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
    2023-03-04
    290人看过
  • 在工作岗位发病之后超过48小时死亡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是片面理解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解释的规定。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11月7日作出的《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第15条的规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这里的48小时,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而不是从职工发病时起开始计算。本纠纷中,乡医院值班医生在看了患者病情后,只是建议到医疗条件好的大医院抢救,并没有实际接诊,也没有诊断记录,不应算做法律上规定的“初次诊断”,应以县医院开始诊断救治时起算。他建议家属应到县医院急诊科查看当时接诊的具体时间,如果从县医院接诊时起,到张春青死亡没有超过48小时,劳动保障部门就应该认定其视同工伤。
    2023-06-10
    80人看过
  • 遗属补助停发后还可以申领吗
    一、遗属补助停发后还可以申领吗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二、遗属补助补偿项目(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
    2023-06-08
    338人看过
  • 因病死在工作岗位有赔偿吗
    工作人员遭遇事故伤害死在岗位上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的,按因病死亡处理。一、请问在工作的时候发生心梗这算工伤吗?工作时突发脑梗塞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有责任救治;但是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只是正常的突发疾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除非是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二、煤矿上班耳朵听力直接下降员工在公司内受伤并非都是工伤,只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以及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是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是工伤认
    2023-04-04
    463人看过
  • 哪些死者的家属享受遗属补助
    一、遗属补助是什么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二、哪些死者的家属享受遗属补助1、遗属补助金,无论是自己病逝,还是非因工死亡,其配偶都可享受。2、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有文件规定,遗属补助金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换句话讲,你知道你当地的最低低保金是多少的话,你妈妈绝不会低于这个数(因为你讲你妈妈70岁了);3、你可到你熟识的财政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查阅《江苏省台州市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文件。4、大体申领程序:你爸爸的原工作单位——当地劳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
    2023-05-30
    67人看过
  • 鹤岗遗属待遇申领收费吗
    一、鹤岗遗属待遇申领收费吗不收费。二、鹤岗遗属待遇申领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三、鹤岗遗属待遇申领的设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
    2023-05-19
    88人看过
  • 在岗死亡的工作岗位处理办法
    病死在工作岗位,应当按照公亡待遇处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在工作岗位的,以及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没有当时死亡,经过抢救后在48小时之间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对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是当时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上,而是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他人蓄意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遭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处理此类案例的关键在于确定职工遭受伤害是否因为履行职责。如果不是,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07-08
    192人看过
  • 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受伤,算工伤吗?
    1、如果是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就算不在岗位也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22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女职工死后其丈夫可以领到遗属补助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退休女职工去世,去世前其配偶以退休职工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在退休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遗属生活补助费应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遗属补助金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不可以领取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
    • 公务员死亡在工作岗位但是家属不明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应该遵守。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 在工作岗位猝死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不论是什么原因,在48小时以内死亡就算工伤(包括个人患疾病)。如果工作原因造成的,铁定了的工伤。
    • 电工在工作岗位上厮打属于工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第1款规定,故意犯罪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但法律也同时有规定如果厮打行为是因为正当防卫而引起的,则为合法。 因此对于工伤认定中的厮打行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工作中因正当防卫引起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得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