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
(3)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38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312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86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如何行使
411人看过
-
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的限制
468人看过
-
撤销权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5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有何行使期限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
-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都有哪些法定撤销权及行使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撤销赠与:在交付赠与的财产前;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经济条件恶化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
-
撤销赠与有哪些条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撤销赠与的条件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