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8:32:22 215 人看过

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一)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原则。

(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原则,既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又要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土地。

(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妥善安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①对征收的土地要适当补偿;

②对因征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适当补助;

③对征地造成的剩余农民劳动力要适当安排;

④要妥善安置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

(四)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有偿使用土地有多种形式,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资、入股等。

(五)

因城市建设征收土地,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证书或文件,并按照征收土地的程序和法定的审批权限,依法办理了征收手续后,才能合法用地。

一、国家修路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国家因修建公路而进行房屋拆迁的,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的原则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一、苟江镇征收土地每亩的价格是多少苟江镇征收土地每亩的价格是多少,应当是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来的用途来进行补偿的,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2023-06-23
    311人看过
  • 相关的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有什么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征收土地的不同情况,分别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2023-03-20
    26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给集体还是个人?
    一、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给集体还是个人?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既需要给集体,也需要给个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2、征收土地,可能还需要支付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签订征地协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签订征地协议的程序一般为发布征地通告、征询村集体
    2023-06-17
    169人看过
  • 征用村集体土地的补偿分配原则和规定
    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所有村民。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地分配方式不同,一般是按照比例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分配。例如,山东就规定70%归被征地农民,30%归集体作为发展资金使用。没有明确规定的,遵循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被征
    2023-07-15
    222人看过
  • 集体土地集资建房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出让、转让。而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属于宅基地,不能够在市场上流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随同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产权房虽然具有财产转让行为,但是,并未形成事实上的土地转让行为,并不是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的完整的房产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
    2023-08-17
    481人看过
  • 广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意见对留用地安置比例、折算货币补偿标准、性质等明确了具体要求,并鼓励集中连片安排留用地。广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原则,在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城镇社区等统筹划定专门用于留用地安置的片区,对留用地实行集中安置。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留用地原则上在其规划范围内集中选址。广东省明确,加强留用地报批规范管理,完善留用地报批方式,规范留用地报批材料;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鼓励留用地开发建设为经营性物业,鼓励实行留用地置换物业。广东省提出,建立留用地管理长效机制,妥善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征收土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工作计划,保障用地规模指标,采取货币折算、物业置换、留用地指标返租等多种途径落实留用地安置,确保在201
    2023-06-15
    5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房产税吗
    得分情况,如果是乡村且不属于工矿区就不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另外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不征收或少征收。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
    2023-05-04
    329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一、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村委会无权实施征地行为。国家征收土地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主体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来决定和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
    2023-05-24
    261人看过
  • 国有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2023-02-24
    64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公开征地信息怎么写
    集体土地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应当向制作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作的文件,应当向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
    2023-07-21
    174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征收房屋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由各省市自行制定相关的补偿标准。补偿的费用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对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偿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和奖励。二、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
    2023-06-23
    17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没有户口怎么征收
    一、集体土地没有户口怎么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时,就可以征收集体土地。没有农村户口的,不能享有土地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
    2023-06-12
    23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
    2023-07-06
    431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在签署合同时,可以参考模板并逐一对应,但必须注意协议中是否明确的地方,如果存在不明确的内容,必须将其写入协议中。同时,请注意协议的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矛盾,否则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和支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方、法律法规依据、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等。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在签署合同时,可以参考模板并逐一对应,但必须注意协议中是否明确的地方,如果存在不明确的内容,必须将其写入协议中。同时,请注意协议的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矛盾,否则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和支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方、法律法规依据、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等。 集体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集体土地征用协议书范本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和使用。根据该协议书,征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需要与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或乡政府签订协议,明确土地的征用范围、征用方式、补偿标准等事项。从法律角度来看
    2023-08-30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是什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是征地工作的主要内容,亦是一项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其涉及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既要考虑到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国家建设的发展,又要考虑被征地单位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力求做到国家利益优先,兼顾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各方利益。 1、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一是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征用农民的土地等于剥夺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因此,征地补偿应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关于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
    • 征用集体土地应遵循的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1)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 (5)依法征地的原则。
    • 2022年对集体土地征收应具体遵循哪些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
      1、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
    • 什么是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土地征收有哪些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