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被占去哪里告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9:51:14 276 人看过

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因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邻居之间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所以,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可以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司法解决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确权”纠分,即公民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归属发生的纠纷,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宅基地权限不清,边界不明,要求确定宅基地的权属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必须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确权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另一种是“宅基地侵权”纠纷,即当事人一方提出对方侵犯了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

二、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有纠纷怎么办

建议双方当事人先通过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达成了协议而另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他方可以依照本条的规定提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人民政府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是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行政裁决。其中人民政府的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进行调停,促使争议各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人民政府则依法进行裁决。一般来讲,具体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办,但作出处理决定须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并出具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须加盖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专用章。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而言,村土地确权有纠纷时,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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