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十要'反事故措施:第一条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第二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第三条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第四条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第五条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第六条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第七条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第八条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第九条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第十条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农电检修、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三防十要”内容
“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十要”反事故措施:
第一条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2.第二条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3.第三条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4.第四条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5.第五条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6.第六条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7.第七条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8.第八条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
9.第九条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看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
10.第十条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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