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及其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08:33:53 324 人看过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如何出价农村宅基地是怎么评估的

农村宅基地评估是通过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是指求取估价的对象在估价时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或者折旧,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集体土地类似企业的收入和投入成本等用以计算客观收益。农村房子要获得收益一般是以租借的形式来获取的,比如在城郊位置的农村或者城中村这些区域的房子就比较有租借价值,通过这些价值就能给房子进行估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表明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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