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9:22:10 350 人看过

一、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证据交换制度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由于民事诉讼是利益的再分配,很多当事人从自身的利益出法,去衡量法官的司法行为;

第二、当事人仅凭口头或单方证据咨询某些人员,以咨询意见的可能性结论衡量法官的司法行为;

第三、复杂民事案件的认识不统一,其结果多样性,不同的法官审理同一个复杂的案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实体公正也是有局限性和模糊性的。法官审理案件不可能像小学生做算术题那样,只能得出一个惟一的正确答案。

第四、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不一致性,就每一个具体案件来说,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都不是“绝对真理”而只能是“相对真理”,有些当事人自己认为客观事实有理,但没有法律事实的证据。由于我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不高,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往往被告在一审诉讼程序中是消极诉讼,到二审诉讼程序中积极诉讼,造成了一、二审审理中对事实认定的不一致。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交换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进行,对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因此就会出现在举证期限届满后进行证据交换,对方当事人往往要有反驳的证据,而此时举示证据却已超过了举证期限的问题。因此,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这就要法官庭前通过初步审核案件诉讼材料,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要根据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证据,指导当事人举证,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这样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证据交换的启动采取的方式可以由审判员自己决定或由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交换。证据交换的结果要制作笔录,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记载于证据交换笔录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一、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为四年。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其权利即发生效力减损的制度。作为权利行使尤其是救济权行使期间的一种,时效既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密切相关,又与当事人通过相应的程序救济其权益密不可分。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益,考虑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弱势地位,法律对于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设置了特别仲裁时
    2023-02-18
    454人看过
  • 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特征
    公证强制制度为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提供了方便。首先,公证强制制度中以非诉讼的方式预先赋予了民事与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正常交易以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以及执行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有权直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债权人就不用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但简化了司法程序,更节省了当事人的物力和人力。其次,公证强制执行制度只能是债权文书,对于没有债款偿还或者物品托付的民事经济协议是不能被赋予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的。最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文书虽具有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只有债权人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才真正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强制执行公证效力以及作用意义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相较于
    2023-04-07
    262人看过
  • 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有哪些?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有哪些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是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三是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从以上特征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二是发放期限不同。执行中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二、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制度,是指在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
    2023-02-25
    41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和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的快速增长,土地征收问题在社会矛盾中表现突出,并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轰动全国的一些列案件,如河北定州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等,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偏差。一、土地征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从征收的内涵可见其法律特征:首先,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再次,土地征收具有公益性,即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二、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规定目前,关于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已形成了以《宪
    2023-05-04
    315人看过
  • 量刑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的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量刑制度的特征1、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因此,只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体。3、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在确定刑罚的活动。因此,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4、量刑的内容: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具体犯罪一般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从而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裁量刑罚留下了法律空间。因此,量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决定是否
    2023-03-31
    463人看过
  • 信用证的特征及制度漏洞
    (一)信用证的定义国际商会于2006年10月25日在巴黎举行的ICC银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根据其第2条的定义,简言之,即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的书面承诺。(二)信用证特征及制度漏洞1.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行在信用证单据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开证行是第一付款人,对受益人独立承担责任。信用证银行信用、第一付款人的制度漏洞在于如果开证行因卖方单据完善,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而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但是如果买方没有赎单的话,银行向卖方支付的货款将无法收回,银行就会遭受经济损失。2.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具有独立抽象性。信用证虽依据买卖合同开立,但是一经开立生效,即可独立执行。这一独立抽象性特点存在一定的漏洞。对卖方来说,如果
    2023-06-06
    74人看过
  •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都有哪些规定
    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第三十八条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第三十九条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第四十条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第四十一条《民事诉
    2023-06-14
    333人看过
  • 自首制度的特征是怎样的
    自首制度的特征:(一)自首是一种犯罪后的表现。自首发生在犯罪以后,在通常情况下是行为人的一种悔罪表现。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对于犯罪的态度,对于犯罪人的处罚具有重要意义。(二)自首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自首的犯罪人,在刑法理论上往往称为自首犯,这是与累犯相对应的一种犯罪人的类型。根据犯罪人在犯罪以后具有自首情节,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自首犯。自首者是犯罪人中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一类犯罪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犯,可以从宽处罚。(三)自首是一种从宽处罚的刑罚制度。我国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一、盗窃后自首是否应该从轻处罚盗窃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盗窃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存在入户盗窃等法定情节的,构成盗窃罪,应处以相应的刑罚。但如果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犯的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自
    2023-06-23
    335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现状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设立证据交换制度的目的和价值在于通过证据交换,整理和固定证据及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争取胜诉制造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加诉讼的对抗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法官更易于以中立者的身份进行裁判。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审前准备阶段的核心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初步确定了我国的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从而将证据交换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领域。我国在司法解释中设置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能力,防止证据突袭,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或调解。它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在法院指定的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主动提交各自证据与对方交换,从而达到提前了解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合同保全制度有什么特征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效力仅及于合同关系当事人,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为一定给付,债务人也仅对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其他第三人在合同关系上既不承担义务也不享有权力。而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须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主张或者请求,其效力已涉及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被称为债权的对外效力。一、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
    2023-03-13
    375人看过
  • 破产整顿制度有什么特征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破产整顿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2、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程序,整顿就不能开始或正常的进行。破产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期满,无论整顿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整顿即告终结。3、破产整顿以和解成立并生效为前提并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被申请整顿的企业应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和解不成立或者不被人民法院认可,则整顿不能开始。如果在整顿期间出现违反或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则应予终结;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和现行体制,部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企业整顿的申请权人和主持人,企业的整顿活动由其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4、破
    2023-04-24
    79人看过
  • 浮动抵押制度的特征
    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包括现在的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浮动抵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经济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数量大量增加,这些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生产的需要往往需要大量的贷款,贷款人非常不愿意对这些公司作出无抵押贷款,会要求企业用有价值的财产来设定担保,如企业的设备、货物等。但是企业以设备来设定担保存在一个问题,即企业的设备经常需要更换,在这种情况下,每当债权要求取得企业新安装的设备来代替旧有设备作为担保物时,便需要重新设立抵押,手续上非常繁琐。此时,一般的抵押制度无法满足英国当时的经济发展。直到1862年,英国法院Holroydv.Marshall一案第一次承认可以在担保合同生效后取得的财产为担保标的。此后英国上诉法院1870年审理的Panama,NewlandandAstraliaRoyalMailCo.一案正式确立浮动
    2023-08-17
    148人看过
  •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1.医疗资源配置的非市场性。现代企业对于紧缺资源的配置主要表现为计划方式、市场方式和介于两者之间的计划与市场结合的方式。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它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反映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一定时期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政策取向紧密相联。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并在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时期获得了迅速发展,突出反映了医疗经济的公有制性质。国家运用计划手段对医疗资源进行高度集中管理,以单一的行政手段对医疗资源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计划,医疗经济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整体合一,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和消费行为负责,实际上谁都可以不负责,医疗卫生资源消费缺乏必要的约束。不但形成了畸形的药品、医疗卫生体制,而且导致了非理性医疗消费,造成了医疗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带来资源的巨大浪费。2
    2023-05-30
    242人看过
  • 有限合伙制度的特征
    有限合伙制的特点是什么。适应贸易中高风险投资的需要,>P>因为中世纪的海上贸易,特别是海洋贸易,是当时风险最大但利润丰厚的行业,有充足资本的投资者想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但他们不愿意承担高风险带来的无限责任,船东往往缺乏足够的资金建造船舶和购买货物,导致船东企业家和银行投资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联盟——康达合同。康达与离岸合作的最大优势在于,投资者的责任仅限于其初始投资额。在这方面,它与现代股份制公司非常相似,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到几个不同的康达,以降低风险。船方承担无限责任并获得资金,双方在财务上都感到满意。当代的陆基伙伴关系通常是由相同的家庭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最终由外部人士加入。因此,陆基合作伙伴承担无限责任。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陆上贸易的风险因素远小于海上贸易的风险因素。康达的短期性质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方便的退出渠道“康达通常是一家短期合资企业,在完成为此目的而设立的特定航程后解散。它是在
    2023-05-03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交换证据是在什么时候提交?需要哪些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指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和效率,在开庭审理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人民法院的决定,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支持各自诉讼请求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对所出示的证据发表认可或不认可意见的行为规范。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是指于诉讼答辩期届满之后,开庭审理以前,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的行为或过程。交换证据的目的,就是在庭审前明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明确当事人主张所依据的
    • 证据交换制度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对于证据交换制度有如下几个方面证据交换是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产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以及法院审判的实践,可以给证据交换下如下定义:证据交换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对于证据较多及复杂疑难案件,于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将能够证明各自主张的所有证据进行交换。如在期限内不提出相关证据,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从而固定、限
    • 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的特征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制度,是指在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穷尽执行措施后,申请执行人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时,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对被执行人享有一定债权的权利证书。申请执行人领取债权凭证后,法院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带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一种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是
    • 行政强制法听证制度的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行政强制法听证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 那么换押制度到底是什么制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4
      换押制度是指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当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结束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