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3-22 00:20:36 16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4)有必要的资金;5)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办理材料

提交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提交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

提交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证明

提交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提交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教职身份证明

提交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

提交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

提交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明

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教职身份证明

提交必要的资金证明

提交拟设立地点的可行性说明

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清远市网上办事大厅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民宗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民宗部门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民宗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民宗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连山县国土资源大厦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十三条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拟同意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对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拟同意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宗教团体在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事项。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需要变更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寺观教堂的审批程序办理,并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和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

全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业经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黄*华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毕节宗教教职人员跨市(州)主持宗教活动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宗教教职人员按照本宗教团体确定的职责和教务活动区域从事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教务活动区域外主持宗教活动,跨县(市、区)的,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报活动举办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市、州的,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活动举办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拟任职人员的户籍复印件?复印件3份公安机关《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五条履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应当填写《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同时提交该宗教教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原件3份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六条宗教教职人员按照本宗教团体确定的职责和教务活动区域从事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教务活动区域外主持宗教
    2023-12-22
    142人看过
  • 六盘水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步骤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核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按照审查环节作出决定。下列情形的一种:1、准予同意办理2、不予同意办理。制
    2023-05-28
    216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在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内扩建或者新建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审批办理要求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条件依据:国家宗教局《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第七项.二、办理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B1区综合窗口三、办理机构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五、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12-23
    82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确保寺观教堂安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长期以来,我市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因年久失修,危房数量较多。据统计,全市有宗教活动场所403处,总建筑面积261480平方米,危房总建筑面积为65969平方米,占宗教活动场所的25.2%。其中,D级危房28处,20050平方米,占危房总面积的30.4%;C级危房15处,4126平方米,占危房总面积的6.3%;A、B级危房共30处,建筑面积41793平方米,占危房总面积的63.3%.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人身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整治工作,不仅关系到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及游客的安全
    2023-04-22
    190人看过
  • 贵阳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终止审批办理哪些要求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宗教活动的需求;(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四)有必要的资金;(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条件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四)有必要的资金;(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二、办理机构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三、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
    2023-05-11
    363人看过
  • 佛山南海区在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大型活动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二)拟举办的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三)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四)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安全责任明确。"二、办理材料收原件收原件、复印件收原件收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南海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民宗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
    2023-05-31
    139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办理时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教育局办公楼204室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
    2023-05-11
    387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进入林业系统县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遵守《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二、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管理机构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林业局办证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
    2018-03-16
    488人看过
  • 毕节对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以及跨市、州或者县(市、区)主持宗教活动未经备案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一)未经备案举办宗教培训活动的;(二)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跨市、州或者县(市、区)主持宗教活动未经备案的;(三)本省宗教教职人员到外省或者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未经备案的;(四)未经批准邀请以非宗教身份入境的外国人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的。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无三、办理流程1收件2受理3审查4决定5制证6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环节步骤办理人法定时限-->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申请与受理收件<!--<img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
    2023-12-07
    208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力量举办除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外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第十条,申办需满足以下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3)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办理材料广东省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原件3份筹设批准书复印件3份出具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复印件3份申办报告原件纸质3份民办学校章程(草案)
    2023-12-07
    391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0年)二、办理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办理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南县广电大楼三楼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
    2023-05-28
    497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审批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材料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3份筹设批准书3份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符合申办报告相关条件联合办学协议书原件民办学校章程(草案)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出租方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经核名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复印件室内装修竣工图纸原件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原件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原件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开办资金银行存折缴款单银行询证函开办资金银行缴款单原件开办资金银行询证函缴款单银行询证函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学历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023-05-28
    113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跨省举办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B1区综合窗口二、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制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申请条件。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规定。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2023-12-07
    174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期限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办理时限7(工作日)三、法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2013年)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登录网站,在线上传所需材料。2、内部接收材料并受理审批3、审批通过,现场领取证件窗口办理流程1、收件:规划放线技术审查机构完成规划放线工作后,按照办事指南备齐相关资料,将成果资料送至城乡规划管理股。经过初步审查,符合收件条件的予以收件,并出具回执。2、现场验线(第1-7个工作日):到现场开展验线工作,检测相关测量
    2023-05-28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从事宗教活动的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在非宗教活动场所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否者违反了我国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应当向哪些人依法申请设立宗教活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第十四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 (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第十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
    • 城市教堂和寺庙的拆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6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什么管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5-10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建立管理组织的基本要求,一是管理组织成立要在当地宗教团体和宗教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民主协商方式产生。二是组织成员要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主持宗教活动的其他人员及设立地信教公民代表等组成。三是管理组织人选须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备案。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5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需要变更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寺观教堂的审批程序办理,并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