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9:01:58 461 人看过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一、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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