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2:11:09 261 人看过

垫付行为属于代理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的关系,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债权的类型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自己不存在过错,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男女朋友在法律上属于什么关系
    法律上的男女朋友和一般朋友是完全一样的,法律上只定义了夫妻关系和非夫妻关系。一、非法同居怎么定义非法同居的定义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指的是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刑法上对于非法同居是有准确定义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形也属于非法同居,那就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非法同居。二、非夫妻自愿同居违法吗对于非夫妻关系同居是否合法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并无配偶,并且同居行为是双方合意的,并不存在违法行为;二、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故双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法律上在配偶与对方同居是违法的。三、夫妻在婚内打借条离婚后在法律上有效吗夫妻在婚内打借条离婚后在法律上有效。相关法律的规
    2023-04-05
    497人看过
  • 法律规定诽谤属于什么行为?
    一:什么是诽谤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
    2023-06-29
    299人看过
  • 一般行政给付属于什么行为?
    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
    2023-04-18
    453人看过
  • 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一、直播打赏属于什么法律行为1、打赏在法律性质上应当被定性为赠与行为,属于民事法律的一种,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说该直播平台本身就不具备合法的资质,或者直播的内容可能违法法律法规等,可能会有违法犯罪的可能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直播打赏是否属于消费行为1、依据我国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打赏主播并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所以不属于消费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三、直播诱导打赏行为合法吗1、打赏在法律性质
    2023-06-16
    128人看过
  • 未系安全带属于什么行为
    开车不系安全带按道路交通法属于违规。一、新交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新交规规定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视实际情况而定。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此外,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二、最容易违章的行为有哪些最容易违章的行为:1、压线行驶;2、超速行驶;3、违章停车;4、开车打电话;5、不系安全带驾驶;6、抢黄灯;7、闯红灯;8、超载或超员;9、斑马线不礼让行人;10、占用应急车道;11、占用专用车道;12、违反限行; 13、乱打灯光;14、 强行会车,15、强行会入。违规行为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违规行为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
    2023-02-26
    3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垫付相关法律
    1、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
    2023-03-05
    315人看过
  • 法律规范行为关系
    广告代言人
    这句话是《法理学》中关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描述,但并不太准确。原话应该是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因为法是人们社会一切行为的规范准绳,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规范,法可以起约束作用调整社会关系进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人们在法的规范范围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这是法的规范性特征的体现。广告行为规范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第三十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第三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第三十二条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
    2023-07-01
    400人看过
  • 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的互动关系
    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关系是:两者的联系: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2、二者都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当事人是主动意思的,这样才具有法律后果;两者的区别:1、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2、准法律行为的效果则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行为。区别是意思的表示。赠与是一种民间法律行为无论是赠与入主动将一定的财物交给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以接受财物的行为表示同意或认可,还是受赠人首先向赠与人提出赠与要求,赠与人以赠与的行为满足受赠人的要求,都说明赠与是一种协议性双方法律行为,所以,赠与履行后,即发生了赠与财物转归受赠人所有的法律后果,赠与人不应再反悔、索要。同时,赠与又是一种以联络感情、加深友谊、互相帮助和增进团结为目的的民间交往,在调解时应采取和蔼的、平心静气的方式,既要维护赠与的法律行为后果,又要维护赠与行为体现的良好道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1
    112人看过
  • 车祸赔偿属于垫付吗
    夫妻共同财产
    车祸赔偿,如急需抢救费用,由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如果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但是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又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车祸赔偿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车祸赔偿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
    2023-07-27
    326人看过
  • 关于写假借条属于什么行为
    一、写假借条属于什么行为出借人通过写假的借条逃避债务偿还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出借人不偿还债务的,出借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1、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
    2023-02-24
    181人看过
  • 关于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一、关于垫付医药费怎么办(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
    2023-06-04
    218人看过
  • 合同关系属于什么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乃是另一方所负有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相对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虽然都是特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
    2023-02-26
    406人看过
  • 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怎么审理
    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不能合并审理,只能分别审理。一审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6-13
    2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属于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交通事故一般会产生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交管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张相关赔偿。一、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
    2023-03-06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关于票据付款罪属于什么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1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承兑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支付或保证,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 双重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条规定,允许非全日制劳动者存在多重或双重劳动关系。
    • 租赁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中的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2
      1、租赁法律关系属于债权法律关系中的合同之债。 2、租赁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产生的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 什么是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
      (1)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根据意思表示内容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就是说,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就不是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等于法律行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建立需要两个或几个意思表示;实际法律行为的建立,除了意思表示,还需要交付标的物。 (3)单方面,诺成性法律行为的建立等于法律行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3
      夫妻之间的行为,因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存在差别,法律未做特别规。根据我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约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夫妻一方借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因此,要认定夫妻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需要确定借款的性质及用途。本纠纷中,老刘与张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