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和认罪认罚的区别在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3 16:20:37 125 人看过

退赃乃是指负责实施犯罪活动的被告或犯人,主动地向相关执法机构归还此前因犯罪行为而获得的不正当财富,包括钱财与物品等之行为。

此种举动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罪犯对自身罪过的懊悔之心,有可能对其最终判决产生积极且正面的影响。

所谓“认罪认罚”,即是指被告、犯人自愿、诚实地陈述自身所犯下的罪行,对于指控中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并同意接受应有的惩罚。

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于,其涉及的范围与法律意义各自着重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首先,退赃所涵盖的范围主要是指向犯罪活动中所获得的财富;

相较之下,认罪认罚则包含了对自身罪行的承认以及接受惩罚的意愿。

其次,退赃在法律意义上更注重对犯罪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而认罪认罚则更加关注对犯罪行为本身的深刻认识以及接受法律制裁的诚恳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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