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05:21:54 249 人看过

一、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在哪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

1.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不平等,雇主享有对雇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权,而雇员则需听从雇主的安排,这种关系具有支配与服从的特点。

2.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理的关系。

3.劳务关系主体之间主要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人身隶属或依附关系。

二、雇佣劳务的报酬与劳动内容

雇佣劳务的报酬与劳动内容也是区分这两种关系的重要因素。

1.在雇佣关系中,雇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可能也包含一定的技术成果,但通常技术含量较低,其报酬成分较为单一,主要体现为劳动力的价值。

雇主享有雇工劳动的一切成果,但这些成果并非雇主付酬的直接对象。

2.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通常只提供单纯的体力劳动,没有技术含量的成分,其获得的报酬也仅仅是劳动力的价值。

三、雇佣劳务关系的期间与责任

1.雇佣劳务关系的存续期间长短也有所不同。

(1)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内可以完成,一旦完成约定的劳务,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

(2)雇佣关系由于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较大,且技术含量也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通常要比劳务关系更长久。

2.在责任划分方面。

(1)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后,责任划分是必须的,雇员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但如果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存在重大过错,则可能需与雇主共同承担责任。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雇佣关系中双方权益的保护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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