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应该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35:57 319 人看过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20年。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故意杀人应该如何能判有期徒刑
    ​一、故意杀人应该如何能判有期徒刑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断是否构罪,首先要求其行为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至于故意杀人罪是否能判有期徒刑,需要结合全案情节综合予以判断。二、故意
    2023-06-11
    181人看过
  • 应该如何计算上诉期限
    一、如何计算上诉期限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要想上诉,则须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二、上诉费用与标的的关系《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
    2023-04-25
    205人看过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刑罚执行期如何计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
    2023-02-16
    461人看过
  • 基准刑的40%应该如何计算?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哪些情况下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故意伤害罪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2023-07-06
    289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期限如何计算?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这段文字描述了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呢?首先,犯罪分子需
    2023-08-29
    316人看过
  • 减刑幅度有哪些限制条件,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减刑幅度的限制条件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减刑不能少于十三年。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怎样的(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
    2023-07-27
    289人看过
  • 六年有期徒刑期满,我该何时开始计算假释时间?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一定刑罚才有可能准许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则需要至少执行三年以上的刑罚才有可能假释。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可以获得假释吗判刑两年可以假释,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
    2023-08-04
    221人看过
  • 有期徒刑刑期计算的相关规定
    有期徒刑的刑期的计算:1、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2、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1日折抵刑期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监狱或者劳动改造场所执行;3、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4、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还应当在总刑期以下和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期限的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
    2023-07-04
    121人看过
  • 探究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规律
    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规定的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
    2023-07-07
    153人看过
  • 无期徒刑的罪犯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一、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
    2023-02-20
    273人看过
  • 什么叫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应该如何计算
    一、什么叫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二、缓刑考验期应该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
    2023-04-11
    262人看过
  • 无期徒刑被改判有期徒刑应该怎么赔偿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需要根据案件具体判断多少年。根据我国法律,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具体减刑幅度为: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2年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0年以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延伸】问:无期徒刑怎么算?答: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拘留的日期不能折扣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拘留的日期不予折扣刑期。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从哪开始算,几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
    2023-08-08
    278人看过
  •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期间计算?
    随着现代社会发展越来越快,我国经济增长也越来越迅速,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应该越来越增强提高,所以期间计算也算是一个用时间来计算的区位问题。那么,什么叫做期间计算?第二百条【期间计算单位】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二百零一条【期间起算】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第二百零二条【期间结束】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结束日顺延和末日结束点】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法定或约定】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我国国民法中,
    2023-06-18
    315人看过
  • 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该如何减刑
    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该如何减刑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
    2023-05-31
    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如何折抵刑期、刑期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综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计算方式是如何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 法定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刑期如何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方式如下: 1.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有期徒刑。 2.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不再执行),对犯罪人予以收监,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期满后予以释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刑罚执行期如何计算,如何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 假释无期徒刑执行期限是多久,应该要如何计算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第八十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