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充分体现国家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以下同)的关怀,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理费标准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照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每人每月1180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每人每月940元;
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每人每月700元。
二、护理费发放渠道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由原所在单位发放的,从2006年1月起改由残疾军人伤残关系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发放,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发放渠道变更前因护理费标准调整的补发工作仍由原所在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对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发放,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工伤保险支付的护理费标准低于民政部门的护理费标准,其差额部分从2005年7月起由残疾军人伤残关系所在地民政部门逐月补足。
因户籍迁移而转移伤残关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发放,由迁入地民政部门从接转伤残关系的次月起按照新标准负责发放。迁入以前需补发的,仍由原渠道解决。
三、要求
此次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调整幅度大,部分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渠道有所变动。各单位、各区县一定要认真做好相关人员残疾等级和新旧标准的登记、核实工作,确保护理费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及补发金额的准确无误。对于需要变更发放渠道的,有关单位和区县要与残疾军人本人协商,办理好衔接手续。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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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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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收养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2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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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流程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6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