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挂靠合同加买卖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6:21:27 235 人看过

营运车辆挂靠合同加买卖合同有效。各地法院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一般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这一方面是出于对挂靠者与挂靠单位双方真实意思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与卖方签下的买房阴阳协议是否有效

与卖方签下的买房阴阳协议是无效的。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是内部的,一份是外部的,其中一份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而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内部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买房签阴阳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民间借贷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无效合同的认定条件有:

1、当事人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贷款未还清车辆买卖合同有效吗
    贷款未还清车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在使用贷款买车的过程中,机动车的登记证都在车管所内抵押着,因此没有及时还清贷款的车辆,车主也是没有权利进行处分的,如果需要将车辆进行买卖的情况下,是需要将剩下的贷款进行偿还。一、贷款未还清车辆买卖合同有效吗有效的,按揭车在贷款还清前《机动车登记证书》都是抵押在车管所的,车主并没有车辆处置权,所以贷款没还清的车子是不能直接出售的。要想出售按揭中的车辆,车主需先将剩余车贷提前还清,到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拿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后按一般的二手车进行出售。车贷还没还完不可以卖车。(一)车贷没有还清之前,车辆登记证还在银行抵押,还没有拥有该汽车的绝对使用。(二)想要卖车,必须一次性还清余下的贷款,可以和购车者协商,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汽车款,去还清余下的贷款,再进行汽车交易,然购车者交纳余下的车款。(三)可以申请汽车变现,找一家垫资公司先垫资将汽车解除抵押,然后再卖掉。二、
    2023-06-05
    282人看过
  • 合同有效吗, 即汽车买卖合同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具体而言,从购车的情况上来看,只要汽车的来源合法正当,不是黑车、走私车,且买卖双方公平公正的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实现不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这样的合同就有效,车辆买卖建议及时进行所有权权属变更。一、用公司领导的业务章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吗公司业务专用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的效力应结合从事的具体业务内容进行判断,如业务中不涉及汽车买卖事项;或者说买卖汽车的行为与该业务不存在任何关联性,且不能推测出公司具有买卖汽车的真实意思表意,则很可能面临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业务专用章,一般主要用于公司对外洽谈、开展、运作、结算具体业务时,也只对该章所标示的具体内容承担责任。二、购车合同自己需要留一份吗购车合同自己要留一份。购车合同是购车当中非常重要的文件,购车合同是证明与经销商之间存在买卖关系的重要凭证。购
    2023-02-25
    21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挂靠法律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买卖合同挂靠出现纠纷的,如果被挂靠的企业是投标人和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该企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被挂靠企业向买方披露挂靠人的,买方还可以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诉讼人,追究共同法律责任。买卖合同挂靠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n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2022-06-22
    134人看过
  •  挂靠合同的定义:车辆挂靠与何种关系?
    汽车挂靠合同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服务的合同。这类合同在民法典上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属于无名合同。不过,车辆挂靠合同仍然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并且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汽车挂靠合同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关于汽车挂靠服务的合同。民法典上没有具体规定这类合同,所以车辆挂靠合同属于无名合同。车辆挂靠合同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车 辆 挂 靠 合 同 属 于 哪 一 类 合 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车辆挂靠合同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的合同。因此,车辆挂靠合同属于运输合同。汽车挂靠合同属于运输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车辆挂靠合同属于运输合同。《民法典》第四
    2023-09-06
    425人看过
  • 怎么让车辆买卖合同无效
    一、买卖合同验收期限(一)立刻验收。此处所讲的“即时”是指在标的物交付时验收工作随即就应进行的情况,属于标的物数量质量风险须立即转移的情况。如仓储合同中的仓储物入库,对入库的仓储物保管人须在仓储物入库时马上进行核对检验,因为仓储物一旦入库,进入保管阶段,其数量和质量风险就转移到保管人这方,同时从民法上讲,当仓储保管物交付给保管方后,保管物的灭失风险责任也转移到保管方。(二)及时验收。有些交付与验收的衔接,虽不与前面的“银子当面点清,出门概不退换”的即时验收那么紧凑严格,但仍需接受方在短期内马上进行验收,否则由接收人自己承担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损害变化风险。这一类交付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第一是交付标的物为容易发生质量变化的物品,如农副产品中的鲜活产品,不进行及时验收,质量发生变化后责任难以判断。(三)“合理期间”验收。这也是一个极富弹性的规定。多长的期限是为“合理”,也只能根据交易习惯和参考一
    2023-02-18
    454人看过
  • 何时生效的车辆买卖合同
    一、何时生效的车辆买卖合同车辆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后立即生效,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车辆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以及诉讼、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签订了仲裁协议,可以申请仲裁。
    2023-10-24
    445人看过
  • 运输车辆允许挂靠吗
    法律综合知识
    从法律角度考量,唯有在持有确认许可证或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机构主导的商业活动才能视为合法行径。我们言及的“车辆挂靠”,即是实现交通营运过程中的快捷性的必要条件,通过购车并有意地将其注册在合乎运输经营资质要求的机构名下,接着依循该机构之名主导实际经营的模式,挂靠者须定期向被挂靠者支付约定的管理费用。详细说明如下:首先,“挂靠车辆”的实质是为了满足交通营运的特殊需要,经过申请程序之后将购买的汽车注册在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机构名下,利用其名义展开实际营运事务。在此期间,挂靠者须向被挂靠者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其次,“挂靠车辆”的运作主要依赖于挂靠协议来明确规范挂靠双方(即挂靠者和被挂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再者,鉴于挂靠车辆在实务操作中,存在事实上的车主与注册在案的车主并非出自一人之手的情况,在交通意外引发人身财产损失时,受侵害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具有连带赔偿责任的挂靠者以及被挂靠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2024-07-26
    397人看过
  • 车辆挂靠能提前解除合同吗,什么是挂靠关系
    一、车辆挂靠能提前解除合同吗1、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也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并且除非被挂靠人根本违约使得挂靠方合同目的不达,否则挂靠方无权解除挂靠协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什么是挂靠关系1、挂靠关系的存在是基于国家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使得个人不得不借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种行为规避的是行政管理性规定,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2、此类挂靠合同一般对
    2024-01-16
    484人看过
  • 车辆买卖合同诉讼立案流程,车辆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一、车辆买卖合同诉讼立案流程车辆买卖合同诉讼立案流程是: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二、车辆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车辆买卖合同可以不公证。车辆买卖合同只要双方在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上签了合同,就不需要公证,合同有法律效力,所以就算没有公证,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你与买受方的达
    2022-07-18
    135人看过
  • 车辆买卖合同(二手车)
    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价格备注2、车辆金额:3、交车方式(1)交车地点:(2)交车时间:(3)付款方式:(4)付款时间:4.质量保证: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5.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6.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7.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8、出卖人承担车辆过户之日以前产生的费用。车辆过户之日起以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9、交接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
    2023-06-09
    303人看过
  • 车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吗,车辆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车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吗车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的确定通常情况下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般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车辆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么?车辆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1.车辆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3.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
    2023-06-22
    481人看过
  • 车辆挂靠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一、车辆挂靠能提前解除合同吗1、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也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并且除非被挂靠人根本违约使得挂靠方合同目的不达,否则挂靠方无权解除挂靠协议。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什么是挂靠关系1、挂靠关系的存在是基于国家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使得个人不得不借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种行为规避的是行政管理性规定,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2、此类挂靠合同一般对
    2023-06-28
    413人看过
  • 没有签挂靠合同算挂靠吗
    没有签挂靠合同但有实际挂靠行为的算挂靠。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以书面或形式签订挂靠合同,但有挂靠行为的也属于挂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一、公司车起诉要挂靠合同吗公司车起诉要挂靠合同。挂靠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认可的挂靠合同存在。双方当事人依据该合同建立明确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且应当按照该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公司可以依据该挂靠合同起诉不履行或者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二、只按了手印的借条效力如何只按了手印的借条效力与签字盖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订立的书面合同,只要当时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该合同就成立。如果当事人没有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同意的,合同也成立。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
    2023-06-24
    127人看过
  • 什么时候车辆买卖合同生效
    依法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一般在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汽车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车辆买卖合同生效条件车辆买卖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自买方交付货款,卖方转移车位的所有权之后,买卖合同就履行完毕了。若合同中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的条款,那么就是该条款之日起生效。车辆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是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
    2023-07-28
    45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车辆挂靠可以吗车辆挂靠合同有多少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车辆挂靠合同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就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车辆挂靠经营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全面约定。作为约束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属于无名合同。行政法规有禁止车辆挂靠行为,但确认合同效力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是有效合同。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上看,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也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
    • 货车办营运证与挂靠合同要怎么签才有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别的没什么,就是要当心,转户、提档收不收费用。
    • 最多可以挂靠几年?车辆挂靠合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8
      车辆挂靠合同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就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车辆挂靠经营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全面约定。作为约束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属于无名合同。行政法规有禁止车辆挂靠行为,但确认合同效力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是有效合同。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上看,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也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
    • 挂靠车辆不能过户能否解除买卖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0
      挂靠车辆不能过户能否解除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规定的车辆挂靠经营合同有什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8
      1、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则退还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