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能约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30:36 81 人看过

一、共同共有能约定吗

可以约定共同共有,分割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所谓共同共有就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二、必要共同诉讼情形有哪些

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三、共同诉讼的特征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在民事诉讼理论中,原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原告和被告均为两人以上的共同诉讼,称为混合的共同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相对于与原告和被告为一对一的诉讼而言,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共同诉讼与单独诉讼的标准。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只有当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时,才能成为共同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共有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有利息和违约金约定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有利息和违约金约定可以共存。借款属于民事行为,借款利息及违约金的约定,只要不违法就有效。利息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否违法,应以违约金与利息之和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为判断标准。首先,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赋予出借方的权利。其次,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双方就未来对方可能违约而作出的对自己有救济效果的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无论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实际损失,都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的作用在于督促双方及时、合理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如果存在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数额可以和实际损失相当,也可以高
    2023-03-21
    287人看过
  • 共同共有人能否在共有期间分割共有物
    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问题,存在以下三种具体情形:首先,如共同共有人均同意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应按照其预先达成的协议执行;若未事先约定且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则各共有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出分割要求。其次,如果共同共有双方并无约定,但却为共同共有形式,那么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求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共有人方可提出分割请求。《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024-08-02
    180人看过
  • 夫妻之间能约定财产按份共有吗?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财产按份共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024-04-20
    221人看过
  • 能否约定共同偿还婚前债务
    在一般的情况下,婚前债务可以经过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必须向债权人提前进行告知。遵循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状况的约定效力优先于国家法律规定的财产制度。只有当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并达成自愿、真实的意思表达,才能够在合法前提之下,通过协议将其中一方的婚前所欠债务指定由双方或仅由某一方负责承担及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8-19
    469人看过
  •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够约定为分别所有吗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够约定为分别所有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够约定为分别所有,对此《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能够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不过这种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第三人是没有约束力的,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的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能够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不离婚也能够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不离婚向人民法院请
    2024-01-15
    228人看过
  • 共同共有的份额怎么确定吗?
    一、共同共有的份额怎么确定吗?1、我国《民法典》在共同共有份额问题上之规定《民法典》第308条改变了过去的规定,将按份共有作为共有的常态。对比《民法典》第298条和第299条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关于共同共有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承担,《民法典》第299条、第301条与第302条等一般都使用了共同字样。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共同共有存在份额。2、不承认共同共有存在份额带来的问题如果说要用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利益与负担是否存在份额的标准来区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那么衡量外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共同共有就只有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对遗产的共有三种,类型相当少。(1)就涉及一个合伙财产性质的问题。目前学界对这个问题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按份共有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结合说。这两种学说都是以份额作为认定的标准。但若否定共同共有中存在份额,合伙财产的性质
    2021-08-17
    170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共同共有能更改吗
    一、关于不动产权证能否变更可以。产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换权属证书。房产证持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自由决定是否更换为不动产权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第一百零五条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如何区分不动产权证书区分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两者的发证机关不同;内容不相同;两者的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费用不同;两者的名称不同;版本不同,房产证书只有一个版本,而不动产证书有两个版本;两者的防辐射标签区别,房产证无防辐射标签,而不动产证有。三、怎样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是什么?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
    2023-04-04
    472人看过
  • 兄弟姐妹共同赡养老人能否约定共同继承遗产
    兄弟姐妹共同赡养老人不能定共同继承遗产。针对老人财产的继承问题,并不取决于子女的意愿,仅仅取决于老人的个人意愿。老人可以将自己的私人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国家或集体,老人也可以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子女中的一人或几人继承。所以子女不能对老人的遗产怎么继承做约定。”程丽律师山东齐创律没有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没有赡养老人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没有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并不能剥夺该子女的继承权,只有继承人存在下列情况才会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不过在继承中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
    2023-07-21
    205人看过
  • 婚前债务能够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
    一、婚前债务能够约定夫妻共同偿还吗婚前债务是能够约定夫妻共同偿还的,但是同时也需要通知债权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只要双方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能够约定由双方或者另一方负责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能够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怎么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024-01-15
    306人看过
  • 共同担保如何约定
    双方可以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有何区别根据保证人的数量的多少,可将保证分为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一)单独保证单独保证是指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除非另有指明,我们通常所说的保证就是指单独保证。(二)共同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具体而言,一是保证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至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在所不问;二是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务。如果数个保证人分别保证各自的债务,彼此之间无关联,仍为单独保证,而非共同保证。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固然可以成立共同保证,而签订数个保证合同共同担保同一债权也可以成立共同保证,并且这些合同是同时成立还是先后成立,彼此间有无意思联
    2023-08-16
    485人看过
  • 共有人能成为共有房产共有人吗
    房产共有人的权利一、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部分共同共有人伪造其他共有人签名或私章,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共有人,可以该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法院主张该行为及相关合同无效,并且侵权人应将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种交易中,第三人取得房产的行为往往是善意的(这仅限于第三人不可能得知房产权属为共同共有),对该侵权行为不负责任。如果恢复原状将严重影响第三人的生活,那么侵权人应对第三方进行补偿或赔偿。二、共有房产的分割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共有等几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
    2023-02-25
    378人看过
  •  共有期间,共同共有人能否对共有物进行分拆?
    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在共有期间,共有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期间要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 共 有 期 间 , 共 同 共 用 物 能 否 分 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98条规定,共同共用物在共有人期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分割。共同共用物的目的在于为全体共有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
    2023-09-05
    369人看过
  • 共同共有存在占有吗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这样一个定义,能够较好地揭示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的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象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是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者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
    2023-08-18
    432人看过
  • 共同抚养怎么约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共同抚养怎么约定关于离婚后对孩子的共同抚养问题,能否通过达成协议来实现呢?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进行深入而细致的讨论与协商。如果能够在对未成年人利益加以优先保护的基础上,夫妻二人身为父母能够达成共识,明确规定轮流抚养孩子的时间表,那么这种方式无疑是合乎情理且值得肯定的。而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孩子身心健康、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角度出发,将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为考虑的重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最适宜的抚养方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
    2024-07-20
    5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 更多>

    #共同共有
    相关咨询
    • 约定财产为共同共有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16
      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的,按照共同共有的基本规则处理,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以双方均等的潜在应有部分确定份额,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方法进行分割。
    • 共同共有人的共有物就一定能分割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3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以下条件之一,是可以分割的: 1.共有人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此时除非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否则不能请求分割共有物; 2.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按份共有,则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3.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并且该共有是共同共有,则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
    • 婚前财产离婚时约定为共有财产吗,能约定为夫妻共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3
      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对于采取什么样的书面形式没有强行性规定。又根据民法基本原理,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允许的原则。你老公写下保证书并且登记结婚,说明你们双方针对男方的婚前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是达成合意的,应该视为双方对男方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你要求男方写保证书,男方完全可以
    • 合同的违约定金和违约金能共用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合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只能适用其中之一。对方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以同时并用的。
    • 没有合同的定金共同毁约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2
      没有书面形式的定金合同,只要定金实际支付,定金合同即成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