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上除斥期间都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12:23 484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上除斥期间都有什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期间,如法律对形成权都规定一定的存续时间,该存续时间即是除斥期间,如对因欺诈订立合同的撤销权,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也是法律后果,但这两种制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别。

《民法典》中的规定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两个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对于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我国《民法典》没有作出明文规定,实务中,各地司法实践亦各不相同,较为混乱。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三、民事法律关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民事法律关系可作如下主要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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