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
遗产继承的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一、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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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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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遗产继承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1此外,根据《民法典》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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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继承几年开始?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 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不管是人的生理死亡还是宣告死亡,都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 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1.它是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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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应当在多久内按时间开始继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1遗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 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处理遗产前未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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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分割遗产的时间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不少人往往认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的时间和分割遗产的时间,经常出现死者尸骨未寒,继承人就为分割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现象。 事实上,继承开始的时间,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而接受继承的时间,则是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向他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它在继承开始之后,而分割遗产的时间就更晚。从继展开始到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的表态,再到遗产的实际分割,中间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其中包括处理丧葬,通知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