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42:07 197 人看过

一、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而仅仅作为加重某一罪法定刑的情况。在理论上,认为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即一行为犯一罪。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参见刑法第132条)。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法定刑以及犯罪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理论。

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如果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例如:强奸妇女致其重伤的,由于刑法加重了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其重伤的,因为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故不是结果加重犯。

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既不能以数罪论处,也不能按基本犯罪的法定刑量刑。

加重结果犯的成立条件

犯罪行为的实施,如以犯轻罪的意思,而发生重罪的结果,学说上称为“加重结果犯”。

加重结果犯的界定

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限于基本犯罪为故意,而于所发生的加重结果为无认识,但有预见之可能。若行为人对于发生的结果有认识,则应成立所认识的罪。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并不以直接因果关系为限,间接因果关系也属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果加重犯相关文章
  • 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分类有哪些?
    结果加重犯是什么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刑法理论中有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说认为,因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故意或过失地造成了加重结果时,只要刑法有加重其法定刑的特别规定,就可以视为结果加重犯。按照此说,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既可以出自故意,也可以出自过失。狭义说认为:因基本的故意行为而发生了超过其故意的加重结果时,刑法规定了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按照此说,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有三个条件:(1)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有故意,但对加重结果无故意。(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可能预见。大多数学者赞成狭义说。结果加重犯的分类有哪些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
    2023-05-01
    282人看过
  • 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处理
    (一)结果加重犯的概念结果加重犯,又称为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例如,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故意伤害是基本行为,凡故意伤害的,轻伤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就是结果加重犯的适例。(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这是构成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条件。2、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加重结果是指法律规定超出基本犯罪的罪质范围的结果。3、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之所以要对超出基本犯罪的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就是因为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这种因果关系,则不存在结果加重犯之问题。甲将乙造成轻伤,由于破伤风感染而死亡。在本案中,甲的伤
    2023-08-18
    498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问题分析
    罪过形式是指行为的主观方面的特征,这是把握结果加重犯的核心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基本犯罪的主观特征。基本犯罪的主观特征是故意。过失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基本罪。第二,加重结果的罪过特征。关于加重结果的罪过特征,学说上有过失说、过失+间接故意说、兼含故意说等几种理论,从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定来看,我们采取的是兼含故意说。这种观点认为,像犯抢劫罪致人死亡这样的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的罪过形式既包括故意又包括过失,即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主要是过失,但也包括故意。因而在抢劫他人财物的过程中又故意杀人的,不能实行数罪并罚,只须定抢劫罪,适用加重处罚的规定即可。所以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中加重结果的罪过形式既有过失,也有故意。下面介绍一下我国刑法中几种罪过形式的结果加重犯:1、只有过失形态的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加重结果只有过失的罪过形式的结果加重犯有:刑法第234条第2款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法第238条第2
    2023-06-11
    495人看过
  •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
    需要加重处罚,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犯罪的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所谓累犯,是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刑法累犯日期计算标准累犯的起算时间为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
    2023-04-10
    340人看过
  • 连续犯过失犯罪结果如何处理
    第一,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的限制。只有当过失行为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也不界定为犯罪,但可以进行教育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在处罚上,因为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明显要小,因此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有哪些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
    2023-02-27
    479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则,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
    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害结果较为严重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刑法加重、从重处罚。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是有基本的犯罪构成、产生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等。一、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则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则: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属于结果加重犯的,应该依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加重、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二、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1.须有基本的犯罪构成。基本犯既可以是实害犯,也可以是危险犯,但不可能是行为犯。基本犯既可
    2023-06-05
    456人看过
  • 为什么算过失犯罪不算结果犯
    过失犯罪不都是结果犯。过失犯罪具体可以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为例,该罪属于危险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为必备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这一结果是不明知的。过失犯罪是否有预备行为过失犯罪没有停止犯罪的形式,过失犯罪也没有预备行为。事实上,如果犯罪有预备行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是过失心态。犯罪停止的原因包括犯罪准备、犯罪未遂和犯罪停止。这些情况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根据结果定罪的,只有达到法定结果才能定罪。换句话说,过失犯罪不构成犯罪,没有法定的危害结果,当然也没有停止犯罪的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8-13
    104人看过
  • 精准把握结果加重犯、情节加重犯
    在罪状表述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就是在基本犯的基础上,出现了重结果,而加重法定刑的。比如的基本犯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则法定刑升格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这类案件,在起诉书罪状表述中,不仅要描述其基本犯的罪状,还需要将加重结果一并进行表述。比如强奸致人重伤的,应表述为被告人XXX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情节加重犯是指将一定的情节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犯罪类型,如刑法第397条,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刑升格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情节加重犯表现为行为方式、手段、次数、对象、场所等,比如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的类型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强奸罪的情节加
    2023-06-24
    58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刑法就加重的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故意伤害致死是其适例。结果加重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参见刑法第132条)。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法
    2023-06-11
    440人看过
  • 犯罪行为带来的加重结果
    通常情况下,结果加重犯一般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以为行为人能够预见但是没有预见的,发生了严重的结果的情况。首先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要件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导致犯罪基本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即基本犯罪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加重犯,需要依法进行加重法定刑处罚。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指的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结果发生。犯罪行为的实施,如以犯轻罪的意思,而发生重罪的结果,学说上称为“加重结果犯”。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限于基本犯罪为故意而于所发生的加重结果为无认识,但有预见之可能。若行为人对于发生的结果有认识,则应成立所认识的罪。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并不以直接因果关系为限,间接因果关系也属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
    2023-07-08
    160人看过
  • 抢劫罪的犯罪情节加重犯一般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中对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应当对其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加重情节有哪些加重抢劫罪的情节有八种:1、入户抢劫;2、公共交通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2023-08-12
    486人看过
  • 什么是指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
    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
    2023-03-24
    261人看过
  • 过失犯罪没有危害结果构成犯罪么?
    是否有危害结果发生,这是判定能否构成过失犯罪的重要依据,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过失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会构成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同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过失犯罪解读过失犯罪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结果,构成的犯罪。它具有两个特征:1、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2、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
    2023-04-01
    59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未遂处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基本犯罪构成的所有要件,即构成犯罪既遂。若符合基本犯的全部构成要件,但积极追求的加重结果未出现,则结果加重犯的全部构成要件没有充足,则只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上就是有关结果加重犯未遂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对结果加重犯未遂形态的看法1、结果加重犯没有未遂形态。这种观点认为,结果加重犯以结果责
    2023-08-18
    27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 更多>

    #结果加重犯
    相关咨询
    • 为什么过失犯罪不存在结果加重犯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8
      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表面上看,结果加重犯又构成了伤害、杀人、毁坏财物等罪,但是法律上认为是其基本罪行导致的结果,不作为独立犯罪评价,而是作为基本罪行的加重刑罚的后果,不数罪并罚
    • 结果加重犯出现在过失犯罪中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过失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过失犯罪加重刑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属于, 第二节累犯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考公务员能通过政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考公务员对于政审的要求是非常严苛的,如果有过过失犯罪记录的话是无法通过政审,建议去找其他的工作比较好。对于过失犯罪考公务员的影响或是政审的要求等
    • 关于结果加重犯处罚的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5
      结果加重犯这样处罚: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应重于基本罪的法定刑。例如,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便为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