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14:09
192 人看过
一、消防验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其中,第1条第2条应为业主(管理总包代替)出具,其他各条由施工单位提供(第6条还涉及监理与检测单位)。
二、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2.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3.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
4.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哪些项目需要消防验收
135人看过
-
办理消防验收所需准备材料
91人看过
-
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供哪些资料?
317人看过
-
餐饮需要消防验收吗
420人看过
-
进场材料报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22人看过
-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要提交什么
18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理病退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病退需提交哪些材料,需提交哪些材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办理病退需提交的材料:1、职工身份证;2、个人档案;3、退休审批表;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医务技术鉴定结论;6、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办理病退的程序:1、材料审核
-
涉外婚姻,外国人应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需要哪些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6根据您的描述,涉外婚姻,外国人应交的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
-
实习期工伤怎么处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需提交材料?需提交材料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5劳动者实习期因工受伤的,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6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
-
收养收养人需提供哪些材料收养人需提供哪些材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收养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收养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