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庭是根据“一案一庭”的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一定程序选择出来的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亦称劳动仲裁庭。从这个概念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庭包括这样几个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庭是由仲裁员组成的,非仲裁员即使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资格,如律师、法官等,也不能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第二,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需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它的组成程序是,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审查通过,自立案之日起(即立案审批表审批通过之日起)7日内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案件审理结束后结案审批表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从结案审批表审批通过之日起仲裁庭即自行解散。第三,劳动争议仲裁庭是非常设性办案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庭是根据不同案件有针对性地组成的,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权,因此它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简言之,是“一案一庭、有案即有庭”。
在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上,目前各地有不同的作法,《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组织规则》对此也予以承认,没有做硬性规定。一般来讲劳动争议仲裁庭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其中首席仲裁员一名,仲裁员两名。另外,有些地方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时还指定了专门的书记员。
从实践看,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具体组成方式上只有这样几种:一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首席仲我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外两名仲裁员和书记员;二是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由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三名仲裁员和书记员。此外,还有一种组庭方式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而由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员。三种组成劳动争议方式各具特色。究竟采用哪种方式为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从目前实践看,绝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仲裁员来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这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将立案审批和仲裁员管理授权给办事机构。因此,办事机构负责人对案情、对仲裁员都比较了解,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庭。同时,将组庭工作授权给办事机构负责人,可以使劳动争议仲裁行员会集中精力实施对本辖区内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提高劳动争议办事机构的工作效率。这种作法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权力旁落,或劳动行政部门一家代办。相反,却是充分体现权、责、利的统一和专业化的合作分工,体现了劳动仲裁的规范化建设。
-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概念及流程是怎样的
320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参加人
41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
42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有哪些选择
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
228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庭是怎样组成的
349人看过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
仲裁庭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组成仲裁庭?应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章仲裁庭第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第十三条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一)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二)有重大影响的争议;(三)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案件。简单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第十四条记录人员在仲裁庭上负责案件庭审记录等相关工作。记录人员不得由本庭仲裁员兼任。
-
分仲裁庭跟劳动争议仲裁庭是什么关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7分仲裁庭跟调解庭劳动争议仲裁庭是根据“一案一庭”的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一定程序选择出来的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亦称劳动仲裁庭。1、劳动争议仲裁庭是由仲裁员组成的,非仲裁员即使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资格,如律师、法官等,也不能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它的组成程序是,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审查通过,自立案之日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关于劳动仲裁委员的组成人员资格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